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委办发[2016]34号),市政府决定建立朝阳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体系及发布方式
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机制的组织结构,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新闻发言人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成。
(一)成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和市政务公开办主任担任。
(二)设立新闻发言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发言人助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市政府重要政务新闻的对外发布。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新闻发言人由各部门、单位确定的一位领导同志担任,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新闻对外发布,同时,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新闻发布联络员,负责新闻发布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发言人应具备较高的思想修养和理论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知识面开阔,作风正派,勤政廉政,密切联系群众,语言流畅,仪表端庄,熟练运用普通话。
发言人应按时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研讨班等,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新闻发布的专业知识,了解、熟悉新闻传媒运作的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新闻发布的技巧和水平。
市直部门、单位新闻发言人、县(市)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出现人事变动时,须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运行、发布方式及相关要求。年初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定市本级本年度发布计划。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确定发布内容,拟定发布主题,起草新闻发布通稿,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例行审查,报请市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主持会议。
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市直各部门、单位应将本季度新闻发布计划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可根据市委、市政府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安排,视情况确定发布主题,上报市领导审批后,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发布内容的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市政府部门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工程等,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重点部门每年应召开3次。对时效性较强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政务活动等,也可随时发布。
(四)遇应急情况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发布。
二、发布内容
(一)主要包括市政府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出台的重要举措和重大决策事项及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工程等。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
(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政策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果和涌现出的创新、创业典型及好经验、好做法。
(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公益项目。
(五)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且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
(六)政府或以政府名义举办的重要活动和政府出台的重要惠民政策,政府及其部门每月的重点工作等。
(七)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情况。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发布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应涉及秘密和虚假信息,不得影响社会稳定。
三、 发布流程
新闻发布会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市政府进行的例行新闻发布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拟订发布事项内容,形成新闻发布稿,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后,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政府办分管领导审定,再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参会并主持发布。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务工作。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政务信息。
四、新闻发布依托的相关媒体及要求
朝阳日报、朝阳广播电视台、燕都晨报、朝阳新闻网、市政府网站以及经批准在朝阳市设立的各类新闻媒体记者出席相关新闻发布会,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主要发布内容要列为重点报道题材,在时段、版面和篇幅上应作出重点安排。根据新闻发布内容要求,邀请域外媒体参加的,应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协调,未经批准的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各新闻单位不得委派记者参加,不得采访和报道。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景)区管委会参照建立相应新闻发布会制度,负责重要政务新闻的对外发布。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