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03

 

——2024年6月25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3年,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以审计监督新质效有力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推动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88个,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32份,下达审计决定8份,呈报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专报9份,提出审计建议104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536个,促进增收节支19455万元,核减政府投资3773万元,移送处理16件62个事项。

一、财政管理和预决算审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共同组成审计组,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1.预算编制方面。市财政代编本级预算占部门支出预算的35%,代编预算过高;上年结转资金、债务还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5095万元;设置预备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68%,低于1%的最低法定标准。

2.财政管理方面。暂付款余额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的14%,占比较高;应收未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污水处理费2027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或盘活1647万元;应退未退供应商政府采购质保金126万元。

  3.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3395万元;4个项目上年结转资金1656万元,当年仍将上述资金安排预算,年底继续结转1656万元;6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319万元。

(二)延伸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延伸审计了本级28个预算单位。

1.预算执行方面。6个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582万元;5个单位年末突击花钱162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25万元;2个单位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79万元。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7个单位未履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264万元;2个单位坐支非税收入475万元;4个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327万元;5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5万元。

3.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1个单位未经批准购置资产225万元;4个单位未经批准采购非安可产品32万元;6个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国有资产20处。

(三)延伸审计县(市)区财政收支情况。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延伸审计了7个县(市)区。

1.财政收支方面。1个县(市)区未盘活结转结余资金285万元;3个单位年末突击花钱41万元。

2.财政管理方面。2个单位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20782万元;1个县(市)区945套公租房未登记到固定资产台账,涉及金额12184万元;3个单位固定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305万元。

(四)延伸审计乡镇财政收支情况。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延伸审计了4个县(市)区的26个乡镇。

1.财政收入方面。21个乡镇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263万元;1个镇违规申报农业补贴221万元;2个乡镇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08万元。

2.财政支出方面。20个乡镇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3996万元;14个乡镇超限额使用现金3682万元;13个乡镇以拨代支1608万元;13个乡镇超预算、无预算支出431万元;2个乡镇滞留专项资金193万元;11个乡镇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175万元。

3.资产管理等方面。11个乡镇固定资产未记账4667万元;8个乡镇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626万元;18个乡镇政府办公大楼等无房产证。

(五)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1个县(市)区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1.财政收支管理方面。1个单位未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4852万元;应收未收1户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947万元;2个银行少计社保基金存款利息312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上缴罚没收入193万元;2个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43万元;51个单位主要领导变相分管财务工作。

2.项目建设和资产管理方面。1个项目长期闲置,涉及金额3836万元;4户企业违规借用资质承揽项目,涉及金额2041万元;1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1155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07万元;1个单位违规将村集体资产收益104万元上缴财政。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情况。

对5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1.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个县(市)区工程结算税率与约定税率不一致,涉及结算金额11473万元;4个县(市)区配套资金未到位2348万元;1个县(市)区拖欠工程款87万元。

2.项目建设实施方面。3个县(市)区63个标段项目进展缓慢;2个县(市)区72个标段竣工档案内容不完善;4个县(市)区对8个标段项目工程监理缺乏有效的监管;1个项目论证不充分,导致后期工程内容变更;1个县(市)区未执行项目库动态管理;2个县(市)区市已建成项目未及时“上图入库”;2个县(市)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未经上级部门审批。

3.项目后续管护方面。4个县(市)区设施管护资金未落实到位;2个县(市)区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未进行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3个县(市)区管护不到位致使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施闲置损坏。

(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对1个县(市)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个乡镇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审核不规范,涉及金额280万元;2个项目未实施,资金闲置89万元;2个农村合作社未取得发票支付项目款65万元;1个农村合作社超限额使用现金21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2个乡镇2名非专家人员参与评标,涉及金额145万元;3个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部分设施损毁,涉及金额107万元;1个项目进展缓慢,涉及金额100万元;1个乡镇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80万元;1个项目闲置,涉及金额59万元;3个项目应收未收收益27万元。

(三)“三医联动”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2个县(市)区“三医联动”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1.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方面。9家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超范围报销造成多支付医保基金51万元。

2.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3家医疗机构拖欠药品采购款3070万元;3家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医用耗材和药品1536万元;58家医疗机构未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279万元。

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方面。2家医疗机构未经批准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涉及金额4975万元、未采用因素法向397家基层医疗机构分配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633万元;1个县(市)区拖欠1家医疗机构专项资金2068万元、1家医疗机构违规招标采购设备184万元;1个单位以手工方式结算186人次医保基金91万元。

三、重点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审计

对全市项目要素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1.土地供给方面。土地储备仅完成340公顷,占计划的49%;4个县(市)区土地闲置8宗21公顷。

2.审批要素和基础设施保障方面。84个新开工和半年达产项目主要审批手续未办结;6个县(市)区17个新开工和半年达产项目未达到“七通一平”。

3.项目质量方面。43个非生产经营类项目作为达产项目上报;5个县(市)区19个项目未按期达产;3个县(市)区11个项目未按期开工;3个县(市)区6个项目未按期推进建设。

4.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个县(市)区未将19个项目建设资金62683万元纳入预算。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对燕都新区安居工程、十家子河综合治理工程等7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

5个项目核减政府投资3773万元;1户企业未将已竣工工程转固定资产2176万元;2户企业未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831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1792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2个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个公司大额资金使用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5298万元、应计未计收入3100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11413万元;1个公司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12245万元、应计未计投资收益1176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535万元;1个公司未计提专项资金收益300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县(市)区“河长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1.工作责任落实方面。乡村两级河长64人未按规定开展巡河工作;22个乡镇(场街)未聘用河湖巡查员;4个乡镇河长公示牌内容不全;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采砂管理巡查制度;1个单位未严格按标准对成员单位及乡镇(场街)进行考核。

2.落实“河长制”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个乡镇超范围列支219万元;1个单位应缴未缴水资源费101万元;1个单位以拨代支“清四乱”资金99万元;1个单位滞留退田还河资金73万元;1个村委会未正确履职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19万元;1个街道未经集体决策出借资金10万元;3个乡镇(街)11个村未公示退田还河资金使用情况。

3.项目建设运行方面。1个项目未落实资金即开展招标工作,涉及金额1050万元;1个单位未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涉及金额1000万元;1个镇政府违规担任项目法人;2个项目未按期完工。

4.履行“河长制”执法监管方面。县政府河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划界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60公顷;1个单位未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违规占用堤防392米。

(三)国外贷援款形成资产审计情况。

对国外贷援款形成的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1.履行程序方面。1个项目未批先建;1个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

2.资产管理使用方面。5个县(市)区7个单位资产44643万元未计提折旧;3个项目资产权属不清,涉及金额34730万元,1个单位资产无管护措施,涉及金额268万元,1个单位多计固定资产96万元;3个县(市)区5个单位资产未记账19243万元;5个县(市)区7个单位项目完工后未对资产进行清理造册;4个县(市)区4个单位未制定资产管理办法。

3.资产效益方面。4个项目资产闲置,涉及金额4483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租金53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是推动民生政策落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三是规范投资项目管控,推动高品质项目建设;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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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