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城市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01
为扎实做好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水平,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燃气管网“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目标是到2024年底,在深入摸排的基础上,对已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燃气管网及设施全面完成改造,违章占压保持清零,燃气管网设施运维养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推进“瓶改管”工作,燃气安全智慧化水平有效提升,违法非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消除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行动分为全面排查隐患、集中治理隐患和总结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重点治理管网及设施隐患排查不到位、管网及设施“带病运行”、违规野蛮施工、智慧监测技术支撑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用户端安全检查不到位、燃气经营违法非法和工作作风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
为了使此次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系统治理,坚决整治“带病运行”老旧城镇燃气管道等突出问题。要加快建立“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改造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定期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推进、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调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各地要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非法行为,迅速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特别是不落实第三方施工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导致燃气泄漏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