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4号)精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专家,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及相关评审标准,对全市各县(市)区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了“凌源民间故事”等18个项目为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工作,切实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
附件:朝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8项)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5日
附件:
朝阳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8项)
一、民间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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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民间故事 编号I—5 |
凌源市申报 |
二、传统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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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韶音会 编号II—4 |
喀左县申报 |
朝阳县民间鼓乐 编号II—5 |
朝阳县申报 |
三、传统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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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背歌抬歌 编号III—7 |
喀左县申报 |
北票民间太平鼓 编号III—8 |
北票市申报 |
凌源花钹舞 编号III—9 |
凌源市申报 |
四、传统戏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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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皮影 编号IV—6 |
朝阳县申报 |
凌源评剧 编号IV—7 |
凌源市申报 |
五、传统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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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面塑 编号VII—8 |
喀左县申报 |
朝阳县民间刺绣 编号VII—9 |
朝阳县申报 |
凌源玉雕 编号VII—10 |
凌源市申报 |
朝阳王志敏根雕技艺 编号VII—11 |
双塔区申报 |
六、传统技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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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塔酒传统酿造工艺 编号VIII—6 |
朝阳县申报 |
红山灰陶 编号VIII—7 |
建平县申报 |
七、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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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大海黄河灯会 编号X—2 |
喀左县申报 |
辽西·朱碌科撒灯 编号X—3 |
建平县申报 |
八、传统体育、游戏与杂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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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拽 编号VI—1 |
双塔区申报 |
喀左纺车秋千 编号VI—1 |
喀左县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