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经信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全委将政务信息、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等内容在朝阳市中小企业网(www.smecy.gov.cn)网上发布。中小企业网共发布信息2180条,与市内13家网站实现信息共享、浏览量达95余万人次。积极向市政府信息科报送政府信息104条。及时向市政府网站报送政务信息104条。及时向民心网报送信息104条。目前,2008年以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小企业朝阳网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上报诉求电话工作情况、工作记录等内容,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12年我委收到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转办的群众诉求一件民心网转办诉求一件均已及时办结。公开项目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部门决策没有出现严重的失误,没有因政务不公开引发的信访事件。

3. 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2年度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我委成立了由经信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科科长及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监督考评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

2.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制定了《朝阳市经信委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评办法》和《朝阳市经信委确保全面实施政务公开保障措施》。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指示,按要求及时向政务公开办提供各种经验材料和工作总结等资料。制定了《朝阳市经信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积极扶持节能监察大队,深化、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充分调动政务公开积极性,并形成《节能监察大队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材料。

大力推进全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五大系统”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规章制度由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府公开办负责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各部门职责、管理权限、执法依据和办理事项期限及结果,通过上网等方式进行公示。并且将各部门工作程序绘制成工作流程图,方便群众解决问题。

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六要素”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通过网络、审批服务中心和政务公开宣传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公开。

按时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向委内各科室和事业单位下达了《2012年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并定期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3. 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颁发了《关于成立朝阳市经济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出台了《朝阳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认真编制《朝阳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工业经济运行简报》和朝阳市中小企业网为载体,向及时广大群众公开相关内容,并按照朝政办发[2008]63号等文件规定的渠道和载体每月十日前报送上一月适宜公开的文件。

2927058设为投诉、咨询电话,由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公开申请要求。

4.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厅”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办理。(已通过服务中心检测验收)

充分利用网络和多种公开形式,将办事流程张贴在办公室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并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将各科室职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等内容编制成“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

在干部任用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程序提拔和使用。将我委在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财务支出、车辆运行等有关事项,面向全委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领导班子公开,每年一次向全委干部职工公开。

5. 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我委主要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朝阳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2012年朝阳市经信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朝阳市经信委政务公开监督考评领导小组。对政府公开的文件及时批示,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活动。积极组织参加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形成《朝阳市经信委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文字材料和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开展政务公开经验材料一份。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 51 《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提高的方面: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旧版朝阳市中小企业网已逐渐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将对网站进行升级,进一步顺应时代、群众需求,完善网络传播途径,建立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平台等有助于提高公开效果的版块。

通过推行公开工作,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部门决策没有出现失误,也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明年,我们将按照《朝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经信委机关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全委中心工作的开展,保证经信委职能的充分发挥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