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公用事业发展情况,围绕城市建设中心工作,全面及时地公开在创建园林绿化模范城和重大城建项目建设工作等重要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建事业建设情况的知情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任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管理科作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和省贯彻《条例》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朝阳市公用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朝阳市公用事业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朝阳市公用事业局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朝阳市公用事业局城市建设项目听证会制度》、《朝阳市公用事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制度》等制度,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行政许可、处罚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目前共收到意见 33条。市民网上投诉380件,件件都得到了及时处理和回复。
二是办好信息简报。全年编发《城建信息》66期,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政府(单位)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2012年,围绕着群众关心的市政建设等方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320条。
全年编发《城建信息》66期,按要求向新闻单位、省民心网、纪检监察、朝阳信息、政务信息等宣传载体报送信息。新闻媒体(朝阳日报、燕都晨报、电视台、广播等)刊发和播发稿件累计243件。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条,在机关当面受理5条,在各类服务中心窗口当面受理6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行政许可、收费等方面问题。答复申请均以告知书附所申请信息形式(仅告知所需要信息形式、其他形式),均当面予以回复,没有超时现象。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2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和全面,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