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水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水务局

201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水政、监察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8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结合机关科室人员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了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张秀军局长在全局干部会议上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市政府、水利厅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办好人民满意的水利。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局办公室会同水政、监察室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对外对内规范,在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10年初,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2012年,在2008年、2009年《条例》实施基础上,我局根据教育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全面提高实施水平。不完全统计,2012年,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5条,其中部门动态80条,部门文件30条,机构职能类2条,行政许可类1 条,计划规划 2条。通过市级主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1.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把握住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一是公开热点工作的政策、执行进展情况。二是公开办事程序。三是公开重大项目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涉及财政经费建设的专项工程和贷款项目等全部按照程序公开招投标。四是公开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渠道和查处结果。

 2.创新形式,加强载体建设。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体会到水利公开要以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情、便于监督为主要目的。在公开方式上,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一是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规定、重点工作,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等问题,适时、有序地开展新闻发布活动,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二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了内容可随时更新的党政府信息公开栏,局机关制定的所有不涉密的政策、文件和科室有关办事程序全部上网发布,并运用咨询答疑、在线访谈、工作简报、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务信息。据统计,局门户网站平均每个工作日更新的信息量3条左右。三是拓展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通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等方式,长期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有效发挥咨询电话、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

 3、依申请公开工作富有成效。我局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要求,限时反馈答复。

 三、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市政府、水利厅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在工作中,审查机构认真落实审查职责,切实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管理、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水利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科室和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工作保障机制包括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2013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地推动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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