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全市林业部门工作动态;二是林业法律法规;三是林业相关标准规范;四是市林业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一是在省林业厅子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二是在中国朝阳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通过辽宁省林业厅网站、民心网、中国朝阳网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共发布各类信息5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党委会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林政科、林政稽查大队、种苗站、森防站和森林公安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等工作,从而建立起“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局直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总结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抓好学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氛围。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购买《条例》和《〈条例〉读本》供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使用。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重点进行政府信息管理、信息清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培训。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建好信息队伍;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朝阳市林业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