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供销社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供销社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2年朝阳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相关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如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供销社办公室是杨光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永安街2号,电话:7294016,电子邮箱:cysgxs@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朝阳市供销社认真贯彻《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社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社积极开展相关的业务学习。通过学习,社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有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加顺畅。

(二)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一年来,本社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对公文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准确、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日常监测、及时改进。在平时按时报送季报表,按季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制作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并做到随季报一并上报。对照网上日常监测结果、及时认真改进,努力做到格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和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按照市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子网公开政务信息7条,其中,社务信息类7条, 2011年以来累计公布政府信息46条。同时通过朝阳日报、朝阳广播电视总台、等新闻媒体和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近65条,及时发布我社最新消息。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朝阳供销社发展改革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政府信息公布平台上设立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等栏目,进行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社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2年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少数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对相关业务知识了解不多,公开范围把握不准;二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

针对上述情况,我社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

37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0

      2.书面申请数

0

0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