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朝阳市工商局始终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
市工商局在中国朝阳政务网站共发布本局政府信息53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28条。本局除在中国朝阳政务网站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98条。其中:工商新闻栏目发布信息58条,占总数的59%;行政公告信息12条,占总数的12%。主动公开2011年以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28条,占总数28%。以上信息均可在朝阳市工商局网站上实现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2年,本局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长赵巨岩任组长,副局长闫树海、许世开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市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为了尽快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进行进一步明确。2012年,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基础上,加强考核和验收,确保政府信息该公开的必须公开,该更新的必须及时更新,信息主动公开率、更新率和准确率均达100%。
(三)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市工商局在原有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分别于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网站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在中国朝阳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信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工商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2012年,朝阳市工商局召开3·15消费维权、5·15政务公开、红盾护农、消费者评议联席会议等4次涉及政策措施和消费维权方面的新闻发布会。
三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在办公明显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新闻传媒、便民手册以及通过12315申诉投诉举报电话、与市档案馆信息共享等形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1、积极参与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民心网转办件办理工作。截至年底,共办理民心网转办件20件,民心网评星五星件17件,四星件3件。其中咨询件2件,全部被评为五星件;受理市民投诉中心转办件126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回复,2件办件被市民投诉中心在朝阳日报上进行摘登好评;受理市长热线举报投诉5件,执法人员进行办理后,及时回访投诉人,均得到满意答复。受理信访举报件2件,经过调查,澄清事实2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2、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局召开政务公开座谈会,邀请市政府公开办公室、市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并向与会代表汇报工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积极参与利民热线活动。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理论水平与实际发展的要求不匹配;二是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2013年,我们将按照国、省与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工商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始终不渝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主动公开信息量的充实和完善;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三是加大对县(市)区局、直属分局以及基层工商分局的工作培训和指导力度。
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