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诉求,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健全公开制度,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全市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相继制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39号)、《关于做好全省规范权力运行及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朝政公开办发[2013]2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考核指标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72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2013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45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57号)、《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朝政办传[2014]3号])等,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为使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更加规范全面,市政府还制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02号])。本年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市政府共制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7份。通过结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迈进了一大步。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市政府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批次的业务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也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63次,参加会议培训人员达790人。培训期间,重点学习《条例》、《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内容,对目录的信息分类、索引编排等内容全面讲解,规范编排程序,统一著录标准,提高信息目录编录质量。
(二)加大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10项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抓好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开设关联栏目36个,发布重点政府信息470余条。市本级政府网站设置“网站信息报送”快捷通道,全力保障重点政府信息专栏内容。《朝阳政报》全年刊载重点信息98条。召开涉及重点政府信息的新闻发布会6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天然气价格调整等信息,向社会通报情况,引导社会舆情,舒解群众疑惑。
一是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调整后的319个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含266个审批事项、53个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了服务大厅显示屏、触摸屏及办事指南等载体的公开。二是优化了财政局网站,借助预决算报告、部门预算、决算数据等栏目公开预决算报告4条,初步为部门预算项在版块上做了预留。利用市政府网站“财政信息”栏目,将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公示。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顺利推进,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退出管理信息分别通过政府网站、朝阳日报、燕都晨报等平台对社会发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住房分配情况,通过宣传栏、社区公告栏、施工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四是房屋征收信息方面,通过人员挂牌上岗、评估机构信息公开来实现。在分配信息方面,实现征收现场谈话公开。在程序上,实现签约补偿情况公开、回迁安置公开和补偿决定公开。五是利用“朝阳食品药品监督网”将110余条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药品的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及时在网上公布。对食品生产许可与产业认证信息,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业户)“黑名单”。六是市区三个监测点位的24小时空气质量数据通过网站发布报告298次。朝阳城区24小时空气质量监测与空气质量预报,实现了当日在朝阳环保局网站、朝阳电视台及时发布。七是政府采购网全年公开采购信息400余条,登载招标公告135项、中标99项。八是做好征地报批前的预公告、确认与听证,在被征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等地张贴公告90余次,组织征地组卷听证会67次,预征收土地公告34条,安置方案36条。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了10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公告,其办事指南栏目登载了集体土地审批、土地征用审核、土地使用权审批等公告内容13条。九是市政府网站发布教育、医疗、物业、殡葬、水、电、煤气等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11篇、诊疗项目价格信息8380条,对21件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退还用户15万元,罚没5万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等5项收费。
(三)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为细化省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内容,市政府制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考核指标继续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省考核规定的19项应主动公开的事项做了详细列述,要求责任单位抓好任务分解,形成统计表格,完善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将审批、许可、社会管理与服务事项,通过公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及时完整地公开。目前,全市主动公开渠道已拓展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政府公报、工作会议、新闻媒体、各类便民服务机构、办事指南(手册)、公示栏及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10余类。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充分利用,市政府对与民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文件类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整理,全年汇总33家单位的政府信息795份,全部通过保密审查后,移交市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市档案局)归档立卷,并逐步实现在“朝阳档案网”和窗口查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的编制,积极推进网上公开。针对各单位编制格式不统一、内容不规范、动态类信息变化快的实际,市政府制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专门对2013年度产生的政府动态信息以及不易变更的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等提出编排要求,对指南的编排体系、信息分类、获取方式以及信息公开目录的涉编单位、信息索引、信息分类及内容概述等做了规范,配有注解说明,提高了信息目录的编著质量和利用率。目前,政府各部门、市直单位以及具有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便民服务职责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正在修编指南与目录,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已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
本年度,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9次,其中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集中发布40次。
(四)集中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市政府制发了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确定了活动主题,并组织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分别在《朝阳日报》、地方党报的头版刊发署名文章。组织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导接受记者访谈,组织金融、通信、供水、供暖、供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领导走进朝阳电台“利民热线”直播间,与民互动,为听众答疑解惑。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在《朝阳日报》开辟“办事公开阳光服务”专栏。组织特殊服务行业领导走进电视台“今晚关注”接受采访。组织市县两级政府就承诺为民办实事情况,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相关部门就近期市民诉求热点问题进行点题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利用政府网站发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征求市民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站(办、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具有参考价值的以送阅件、转办件形式呈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并予反馈。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召开座谈会,听民声,征民意,解民需。组织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开展就业服务、创业指导、失业保险、就业培训等,解决未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大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创业带头人的就业难题。与农业部门、科技局、林业、卫生部门联合开展政务公开赶大集活动,向群众发放服务“三农”小册子、房屋拆迁、土地补偿宣传资料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政务公开日” 户外宣传, 组织20余个部门、医院、学校、金融与通信服务单位等参与活动,向群众散发传单,收集问卷。组织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走上街头,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增强了活动的感召力,提高了群众参与度。活动期间,市直及各县(市)区出动工作人员2100余人,接待群众24000余人次,现场受理政策咨询及投诉、求助、咨询问题 700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10台。召开新闻发布会40次,各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建议5000多个。各县(市)区城镇、乡镇(街道)驻地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
(五)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全市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513件次,接受访问咨询43700件次,数量较往年大幅增加,公开内容呈现复杂化。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8件次,市政府各部门受理288件次,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受理申请217件次。申请内容主要围绕土地征占补偿、用地批复、房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依法答复上述申请51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制作并告知受理单位的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得到部分答复处理的2件。
二、存在的问题与工作打算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地处农村、偏远地区的乡镇还存在着查询机构功能不全、信息保有量低查询不方便的情况。三是人员素质亟待提升。绝大多数工作人员为兼职,导致工作精力不集中。很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文件法规掌握不全面,尤其在公开内容界定上,概念模糊,不敢叫真。四是基层网站建设投入不足,管理主体缺乏统一。由于投入不足,多数乡镇、街道至今没有独立的网站或网页,影响了工作向基层拓展。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仍需扩大。
下一步,市政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二是要强化责任追究。针对一些单位怕舆论监督,怕惹麻烦,纠结于个人权利与小团体利益的情况,要依据《规定》第18条,对相关单位与责任人追究责任。三是要加强网络建设。在硬件建设上加大投入,在软件上完善栏目设置,抓住公开重点,充实公开内容,缩短更新时限。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的督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