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信息来源: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311日至 12 31 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况

2013年,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公开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同步推进,加强了内部沟通协调,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大幅度提高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建设。一是完善了民政网站。在网站设置了民政机构、民政公告、民政信息、媒体关注、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局长信箱等栏目,搭建了以内网传递政务信息、外网推行政务公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二是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公开了民政局的职能以及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责,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完善了96100服务热线。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求助和投诉,切实发挥便民服务热线的作用。全年电话语音流量达到2450件次,人工接听电话874件次,其中,答复政策咨询300多件次,办结电话求助和投诉10件次。四是及时办理群众网络投诉90件次,其中,局长信箱60件次,市政府网络投诉58件次,民心网投诉6件次,群众满意。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活动2次,培训业务骨干40人次,提升了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政务公开日、防灾减灾日等时机,3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提高信息宣传效果,在《朝阳日报》开辟了《民政之声》专版,共办专版12期,发布信息120多条。同时,还编发《朝阳民政信息》2期,在机关办公楼内设立政策及办事流程宣传版10块,在市区内设立了1块固定宣传橱窗,增强了信息宣传效果。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信息公开考评、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通过市政府网站、朝阳民政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1条,其中,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条,民生类信息43条,公共服务类信息67条,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民政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4年,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点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二是更新民政网站版面设计,完善网站栏目,提高网站功能,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基层自治以及社会组织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搞好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