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信息来源: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朝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cysczj.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7号,邮编:122000,电话:3608226,电子邮箱:lncycz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内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朝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朝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准确反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方式的变化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相关政府信息。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主动发布机制。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结合市财政局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市财政局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及《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管理、网站建设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要求,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在全市财政系统实行信息联络员制度。为进一步扩大信息渠道,丰富信息内容,在全市财政系统实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收集上报相关财政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制度执行,着力加强对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在局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查阅工作,2013年接待查阅百余人次。
(五)加强宣传培训。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对市财政局干部职工的培训中,加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积极参加省财政厅及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财政局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1.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一是继续加强预决算公开。通过《朝阳日报》、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了《关于朝阳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朝阳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朝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同时,我局每月向财政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等报送月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及分析报表。二是安排部署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转发关于推进市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朝财预〔2013〕455号),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全市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内容、主体和时间,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中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朝阳政府采购网,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法规及供应商公示等,公开主体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2013年共公布政府采购信息约400条。
3.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13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朝财非〔2013〕448号),并在局门户网站近期文件栏目进行了公示。
4.局门户网站展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局门户网站作为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涉及的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集中展示,主要包括市财政局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等子栏目,并在首页设置“政府采购”专栏,与朝阳政府采购网进行了链接。
5.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政府信息专栏内容保障情况。扎实做好我局对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政府信息专栏内容保障情况,及时通过中国朝阳政府网站的信息发送平台,报送相应的重要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市财政实际制定了《朝阳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原则、内容、责任主体、新闻发布方式、程序及新闻发言人等相关内容,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局领导之窗”、“机构设置”、“预决算报告”、“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信息”“非税收入”等子栏目,主动公开部门职能、预决算数据、政府采购等事项;加强朝阳市财政局会计科新浪博客建设,及时发布会计考试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局领导信息、局内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市财政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加强局长热线电话及局长信箱建设和管理。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发挥局门户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其他公开渠道,通过市财政局微博、局内电子公开显示屏及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媒介,及时发布财政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继续通过厅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局办公楼LED显示屏以及报刊、电视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0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公告及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二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条,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报告、财政工作动态等。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公开信息8条,内容主要媒体采访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四是送交政务公开办应主动公开的文件21件。五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2013年市政府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对“中职教育学生免学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数为172条,编发财政信息67期,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财政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2014年,我们将按上级部门的要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的学习,并加大贯彻落实力度。二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无
朝阳市财政局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