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信息来源:住建委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为标准,把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密切干群关系,树立亲民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采取了多种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为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针对年初委领导班子的变化,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我们还配备了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同市政务公开办的联系。同时,设立并公开了监督电话,公开受理各种咨询和投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二是完善规章,为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年初,我们对2012年《朝阳市住建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调整,使政府信息公开方案更切实际,更便于操作,更能方便于民。特别是在公开时间上,我们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相统一,确保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朝阳市住建委“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借助公开日活动强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编制目录,为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目标保障。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委以“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总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的规定,对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按照项目概述、法定依据、法定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等进行了编制,把群众该知应知的所有事项整理成目录,这样既能使各职能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明确,有了工作抓手,又便于群众搜索,一举两得。今年我们整理的目录,分为机构职能设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机关内部管理活动等4大类,共50多小项。四是创新形式,为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保障。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窗口”,把相关审批工作前移,做到了收件、审件、审批“一站式”服务。在办公楼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策法规,办事依据、程序,单位职能、职责、职权等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进行了公开。年初,我们对市住建委网站进行了改版,把单位职能和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重大事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进行了重新编排。此外,我们还把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以小册子、宣传单等有效形式对外进行了公开。五是加大投入,为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物力保障。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明确了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服务“窗口”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委的窗口工作,编排了轮流值班表,各职能科室相关人员按期轮流值班。我们还利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把相关科室人员全部调动起来,挂条幅、贴标语、撒发小册子、宣传单。此外,我们还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深入社区征求意见等方式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活动经费上,不论网站改版,还是印刷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委给予了充分保障。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省考核指标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事项”的要求,我委根据本单位职责逐条进行了分析对照,属本系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公开事项共8项,约60条。按照这8项的具体要求,我们逐条制定了公开措施,确保及时公开,基本上杜绝了遗漏和迟滞公开问题的发生。

1、机构职能设置。包括单位的职能,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情况;

2、政府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3、行政机关的办事内容、依据、程序、时限、服务承诺、监督途径、行政救济等内容;

4、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

5、行政许可的设定、变更与延续、撤销,行政许可的办理程序和结果;

6、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7、行政审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

8、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

1、公开方式

(1)公开栏公开。对政策法规,办事依据、程序,单位职能、职责、职权等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采用公开栏公开,即在我委办公楼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

(2)电子政务公开。单位职能和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重大事项、政策法规等利用我委网站和市政府信息网发布公开,方便查询和监督。

(3)文件资料公开。重大决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分配等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将公开内容印成文件、宣传资料、告知单或张贴通知等对外公开。

2、公开的时间

(1)时间与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

(2)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

(3)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4)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5)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3、公开的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应通过行政机关的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两个有效途径进行,要与行政管理总体运行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公开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各单位都要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部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制定落实措施,明确主管领导,牵头、承办、检查考核单位及责任人,以正式文件或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规范。

(2)提议。委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提议,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提出是否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报请主任办公会审核。

(3)审定。主任办公会对各科室提报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研究审定。

(4)公开。各科室根据主任办公会审定的意见进行公开。公开后要注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建档。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程序进行完毕后,各科室要及时将形成的材料资料收集整理,交委办公室归入政府信息公开档案,以备存查。

申请公开必须按照申请、受理、公开、建档等程序进行。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年初以来,我委在解决市民投诉和求助问题上,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办、办诉必快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群众的投诉和求助事项。截至目前,受理省民心网投诉7件,朝阳市市民投诉中心转办件1件,朝阳市市民投诉留言板投诉115件,均按要求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妥善解决,及时回复率100%,投诉办结率100%,业主反馈对处理的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我委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