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房产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信息来源:房产局

2013年,朝阳市房产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现将2013年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1231日,全局各类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348条,其中,发布政策法规及工作专题信息64条、行政确权事项116条,民生信息107条,公告61条。目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调整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由张春胜任组长,张文、赵景源、赵天阳、霍焱等局领导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朝阳市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朝阳市房产局注重把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列入全局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制定了《朝阳市房产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市房产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朝阳市房产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朝阳市房产局信息安全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完善落实了《朝阳市房产局工作规则》、《朝阳市房产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的形式及时限要求和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公开行为。二是完善落实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受理、信件受理以及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率100%。三是严格实行公开信息审查审批制度,明确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未通过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在涉密之列。四是完善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调动做好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依法依规公开的自觉性。

(三)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同录和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按照省政府考核指标的相关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事项侧重以下内容:一是机关及直属机构的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联系方式等;二是公文法规和行政权力的类别、办理程序、工作时限;三是关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信息;四是市房产局工作动态与其它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并与政府网站建立链接;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2013年,就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参与了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三是与县广播电台合作开办“天天房产”节目。四是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系统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五是通过在交易大厅等处设置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口。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3年,朝阳市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有时把握不够准确,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要求上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执行和督查力度,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司其职,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和更新,为公众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完善门户网站功能的同时,采取丰富服务信息、规范上网内容、开展网上咨询、加大网上办事力度、提高工作时效等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网上公开。五是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及时对敏感类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