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按照2013年度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朝阳谷雨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421—7294016)。
一、总体工作情况
根据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目标和市供销社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供销社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和工作机制,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和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供销社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机构、机制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五个重点科室组成成员,下设办公室,确定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业务操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年初就制定了政务公开计划,并于2013年3月28日印发了《朝阳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朝政发〔2013〕8号),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服务对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保证措施等。根据《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朝阳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公布了《朝阳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供销社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了日常监管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载体建设情况。市供销社以朝阳谷雨网、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为载体,结合供销系统为“三农”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多方面、多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供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发布时效性和服务的便捷性,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使为农服务水平更加全面、便捷。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3年度,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务信息网站及政府网站、省供销社网站、谷雨网站、朝阳日报等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3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对供销系统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进展,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谷雨网站功能,拓宽公众互动和了解情况渠道。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供销社共公开信息数量17件。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受理依申请政府公开公文数量为0件,单位或个人向我单位申请公文查阅0件,“部分公开”的件数为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政府信息为0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市供销社要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有:
(一)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健全朝阳谷雨信息网,对政府信息公开网页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供销系统的本职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在供销系统内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为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和繁荣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