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朝政办传[2014]3号)精神,我局立足物价工作本职,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在价格行政领域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 总体工作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加强机构建设,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认真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实现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朝阳市物价局及物价文件的相关信息。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对各科室考评的《朝阳市物价局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方面出现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取消相关科室及科室主要负责人、问题当事人评先资格,扣罚相关科室已得分值的30%得分,按《朝阳市物价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大了问责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3个,全年接待30人次,为公众提供了348份文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一)以朝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目前网站已公开的内容有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管理权限、价格和收费审批程序、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价格监督处罚程序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物业、殡葬、公共交通、旅游景点、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及其他信息等21篇,受到广大市民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召开听证会,保证群众知情权。1、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简化城市供水分类,推进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召开了朝阳市居民用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听证会,通过了朝阳市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报经省局同意后,落实居民用水价格及相关优惠政策。2、由于朝阳市区有线电视从模拟向数字化整体转换及双向网络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需要按规定程序制定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测算,向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汇报,按市政府要求,9月份组织召开了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定价听证会,并取得了多数听证参加人的同意,按规定程序制定了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
(三)通过电视、报刊等公共新闻媒体及我局编辑的《物价信息》等形式,及时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情况,以及物价部门一些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今年共发送《物价信息》五十三期,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物价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朝阳市场价格形势十分严峻,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居高不下,面对十分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调控的同时,也及时发布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及价格情况,积极宣传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举措,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合理变化,消除居民对价格波动的恐慌心理,正确引导居民消费预期,目前我市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较为平稳,群众满意。另外,我局通过政务大厅的物价窗口等平台提高物价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我局还在办公楼一楼大厅、二楼价格监督检查局和五楼价格认证中心设立了公示板,公开了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检查办案程序和认证工作程序,为前来办事的单位和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四)我局认真遵守每月8日前上报公开内容的规定,年内所有制发的文件和信息均按时上报。
(五)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副局长带队,县区物价部门配合,深入乡村及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朝阳大街上指定位置开展户外宣传,发放传单315套,接待群众来访7起。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专门成立两个检查小组,于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发挥物价系统“12358”投诉咨询热线的窗口作用,大力加强“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建设,充实举报中心力量,规范举报办理程序,实现市县联系畅通,并与民心网、市长热线、市政府网上投诉中心等连接,形成市县联动、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2013年,全市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436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410件,违法行为举报投诉26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26件,办结率100%。实施经济制裁金额6.97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5万元,罚没款1.2万元。查处我市某房产开发公司违价款罚没后又退还给投诉人的案件,因投诉人非常满意而获得省民心网五星专报表扬。
四、完善对内公开事项,落实相关措施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建立了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对重要工作事项、人事任免、财务收支均以局务会、局职工大会、述职述廉大会形式对内公开,接受全体干部的监督。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各科室信息公开数量,把信息发放数量做为量化指标计入年度考核。
五、立足本职清费减负,督促价格收费公示工作
一是结合市委市政府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要求,清理收费项目,贯彻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优惠政策,共取消28项,免征10项,降低及减半征收41项收费,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950万元。二是落实价调基金减半征收政策。向企业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此举将年减轻企业负担1000余万元。三是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降低了市管的2项收费,重新规范了5项收费。从而为企业创造了宽松的市场环境。与此同时,进一步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
认真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工作。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朝阳市物价局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按“点、线、面相结合”和“划网定格、以格定科、以科定人、以人定责”的模式,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二是抓好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全市共组成 26个检查组,5个价格监测组,1个督导组,出动519人次,对经营肉食、粮食、蔬菜等商品的批发零售企业、对供水、供电、供气的经营网点、对旅游景点、交通运输客运、电信等行业的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161个单位,发放《价格告诫书》127份,纠正不正当价格行为152起,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起,有效维护了市场和谐稳定。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
总之,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都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随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打造阳光政府形象的不断推进,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朝阳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朝阳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