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朝阳市国家税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可在朝阳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ln-n-tax.gov.cn/col/col133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向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联系人:李云鹏 电话:2910600。
一 总体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3年,我局在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服务,强化“两权”监督,促进廉洁从政的有效措施来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了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组织机制协调紧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中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7大重点实施目标之一提出,全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都及时批示,并责成办公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全市国税系统市、县两级国税机关均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建立起以办公部门为主导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以纳税服务部门为主导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体系和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导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监督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征管业务建设和行风软环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工作议程,定期分析形势,及时部署任务,推动工作开展。截至2013年底,市局机关共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7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5人。
(二)制度规范系统完善。2013年,我们在坚持以往印发的《朝阳市国税局关于深化办税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朝阳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编辑,坚持对公开目录的更新工作,逐步完善相关文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三个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岗则体系:一是以办公室部门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二是以纳税服务部门为主的办税服务公开组织体系;三是以监察部门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体系。三个体系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别落实,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地做好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公开内容不断充实。一是强化政策公开。对2000年以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部分失效废止文件15件,全文失效废止文件47件,2013年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全年共清理72份,并在各办税服务厅和国税外网予以公告;编辑一年来最新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解读,通过国税外部网站和户外宣传的方式发布。二是优化纳税服务。对全系统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统一安装了内部标识牌,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在全市设有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的市、县(区)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国、地税信息共享;定期开展纳税服务问卷调查,研究具体的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召开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向纳税人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日”大型户外宣传活动。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参加市区“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活动,在指定区域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宣传活动中,共发放《最新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宣传手册、《居民纳税指南》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涉税咨询70人次。四是搭建媒体信息平台。
二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落实省政府考核指标继续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72】号)文件要求,明确其中的8项内容为国税部门应主动公开事项,并逐条进行认真分解落实。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局领导班子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顺利运行,我局还建立了一系列保障制度,如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外宣传制度、便民优质服务制度、内部考核制度、社会监督和公开办税制度、奖惩制度、重要事项向全局干部和纳税人通报制度等,逐步探索国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保障运行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道路。二是结合实际,分解落实,继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国税工作实际,通过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利用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12366”等服务功能;利用新闻媒体,对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发布和邀请采访等公众易于接收的形式公开;依托电子平台,使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得到切实保障。三是健全机制,监督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突出重点,把纳税人最关注、最想要了解的事项及办理过程予以公开,特别是主动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送到企业,积极开展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采取各种各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公开。一方面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从人大、政协等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聘请了特邀监察员,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开办税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和不定期走访的形式,收集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纳税人的投诉。
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推行,让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断深化,从不自觉公开到自觉公开,廉洁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办税效率明显提高,依法办税、文明服务的执法形象得到了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认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推行,使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意识得到增强,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也主动争取自身的权利,逐渐从被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转变为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
三 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市、县两级国税机关的实际情况,经过探索和实践,全系统逐步形成了目前以“一厅两网一线”为载体和“三会三访”为骨架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办税服务厅为主要载体强化纳税服务事项告知,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电子大屏幕、触模显示屏、图板等指导纳税人办税,并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窗式”、“一站式”、“同城通办”、“一窗通办”等便民服务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直接面对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设立内部办公网站和对外信息发布网站,通过“两网”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为国税干部和广大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综合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申报纳税和事项告知等政务服务,为国税干部和纳税人提供一个快捷方便的信息获知平台;抓好“一线”为主要载体的纳税咨询服务,2005年起开通12366 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坐席,专门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办税疑难问题。创新纳税服务手段,制定个性化服务方式,依托纳税人培训学校,为各类纳税人无偿提供制度化、常态化的办税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工作,开展个性化宣传辅导和咨询服务,发挥税务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短信息平台等渠道优势,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服务,借助税收业务知识库等业务资源系统,提升咨询服务质效。2013年全年共手工编发了纳税人用户信息20条、内部用户信息48条,定制用户收到短信65421条、内部用户收到短信1576条。在充分运用“一厅两网一线”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还建立了以“三会”、 “三访”为主要载体的情况沟通平台和投诉处理平台。根据朝阳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纳税人的需要,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通过不定期地举行纳税人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和最新税收政策解读辅导大会,使国税部门的工作动态和征管举措能够在第一时间通报给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形成多方交流的信息互动沟通渠道。仅5年时间,全系统累计召开各类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就达40多次,进一步增进了征纳之间的联系,密切了征纳关系;为了保证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和参与权,建立了办公部门、稽查部门和监察部门相互协作、互为补充的三方信访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主动回应各方诉求,使干群矛盾和征纳矛盾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
四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市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动态类信息8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8条,其他类信息27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收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管理文书式样的公告》(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第1号)、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实地查验报告的公告》(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第2号)、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朝阳县边远地区开设交通运输代开发票窗口的通知》(朝国税函【2013】76号)等规范性文件3件。
2.税收收入统计信息。按月公开本市税收统计情况,并及时发布收入信息,实现相关统计数据的全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和使用相关信息。
3.办税指南。公布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9项涉税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4.税务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全面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以及办理的状态、结果等信息,共发布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税务登记、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等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5.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布本系统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许可事项和非许可审批、民生信息、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其他工作等7项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办税服务厅及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
2.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外部网站;
3.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有关纳税人代表参加的相关会议;
4.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本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单独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本局未设置政府信息查询收费项目,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尽管本市国税系统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专兼职力量仍然薄弱,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时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繁杂,涉及部门较多,协调起来比较困难;三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不熟,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
针对国税系统目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以下措施: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政府信息公开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事关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事关广大国税干部和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各级国税机关应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教育广大国税干部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做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充实具体工作人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价与过错追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与工作指导,努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
(三)坚持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针对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定期清理过期失效文件,适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要加强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和年报工作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的培养,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不断提高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五)整合载体资源,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对市、县两级国税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公开内容进行整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对外公开上,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应主要依托外部网站、12366纳税咨询热线和新闻媒体,侧重于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法依据、办税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标准和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县区局应主要依托办税服务厅,侧重于办税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标准、办税结果等办税事项的公开,尤其是要强化对纳税定额、违规处罚、纳税人投诉处理的公开。同时,市县两级国税机关要发挥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对重大征管事项、队伍建设情况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通气会和纳税人座谈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形成市县两级分工明确,系统内外优势互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在系统内部,依托内部办公网的强大优势,对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基建工程招标等重要敏感问题进行管理公开,形成上下一体、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