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认真组织、协调、推进、指导及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
县政府不断完善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规范程序,明确重点
为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制定并印发建平县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入点,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了群众欢迎。
(三)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对建平县政府信息网进行了进一步整理,使之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阵地,截至目前,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询专栏设置了18个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涵盖政府文件、发展规划、政府采购、领导言论、城乡建设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源19项内容。同时国土局、教育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网站建设也正在稳步推进,重大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通过对各镇、各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整理,全年通过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00余条;业务类信息4300余条;新闻、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等其它类信息6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3年,各公开义务主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方面的内容。
1.公开了规范性文件,如《建平县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规定》等内容。
2.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公报等,如《建平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内容。
3.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了国土资源在法规、制度建设、有关政策方面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出让土地转让公示、土地登记结果公告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概况、教育收费、学生就业、帮困助学等方面;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信息。
4.公开了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建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可通过政府部门的网站和部分开通乡镇网站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的有关栏目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
2.报刊和广播电视公开
县内主要媒体播发县政府新闻信息,其中包括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新闻信息,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新闻信息,县政府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新闻信息等。
3.咨询投诉情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300余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县各政府机关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有待提高;(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专门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2014年,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加大力度,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要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要严格按《条例》规定要求,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要求。发布的信息要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传发布;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件,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时限的要求按质量的进行答复,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二)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要求,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政府信息,尤其是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采购、生产安全等重点工作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公开。(三)强化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