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信息来源:朝阳县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要求编制。我办联系电话及地址:朝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21--2810565,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二段73号,邮政编码:122000

一、总体概况

2013年,朝阳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头等大事来抓。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县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可喜进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01条,为历年数量最多。其中规范文件类(含信息查询中心公开文件)3548条;计划、规划类29条;招标、中标类54条;集中采购类21条;招考、录用类7条;许可、收费类10条;其他类263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历年最多,这些政府信息全部通过朝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朝阳县新闻网对外发布,在县信息查询中心进行备案。2013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1场。举办“政务公开赶大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专场活动4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朝阳县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了工作流程,规范了答复标准。全年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2件,其中县政务公开办受理1件,市政务公开办转办受理1次,内容主要涉及农村低保和征地拆迁,县政务公开办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可以公开件,全部予以了公开,申请人比较满意。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接待群众查询500余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朝阳县人民政府网”和“朝阳县新闻网”是我县对外公开的两大县级网站。“朝阳县人民政府网”平均每年向社会发布信息5000余条,目前点击量突破90万次;“朝阳县新闻网”平均每年发布信息1000余条,目前访问量达到5万余次。另外,瓦房子镇开设的“北方锰都网”、外经贸局开设的“朝阳县招商引资网”、教育局开设的“朝阳县教育网”、国土资源局开设的“国土资源网”、公安局开设的“朝阳县公安政府网”等是目前我县开通的乡镇和部门级独立网站,每年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均在千条以上。特别是“朝阳县公安政府网”的开通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该局开通的“网上公安机关”和“网上服务大厅”,被群众称为开通了一列“便民服务直通车”,受到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县政府信息查询中心设在档案局,目前已收录县本级规范性文件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000余份,现行文件和开放性文件目录实现了网上查询,平均每年接待群众查询800余人次。全县28个乡镇、26个政府工作部门普遍设立了政府信息基层查询点。所有乡镇全部成立了为民代办中心,298个行政村建立了社情民意联系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关于印发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57号)确定今年十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价格收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我县已将这十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分解,由各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公开渠道。目前十项重点信息公开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各单位正在根据归口上级单位具体要求和自身实际完善公开细则,部分信息已在政府网站或部门局域网上进行了公开,计划在2014年末全部予以公开。               

二、主要做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县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及时成立了朝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力东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李中民、副主任丛日祥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发改委、县文化局、县档案局、县广电局、县外经贸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有专职办公室人员2人,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政务公开股。28个乡镇和政府组成部门全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乡镇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我县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编制了《朝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受理流程,各部门、各单位按实际情况把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与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府信息编入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目录》,在朝阳县人民政府网页专设了“信息公开目录”版块,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制度,严肃考核。为促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我县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朝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同时,我县每年都制订下发《朝阳县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末项目考评体系,总分10分,实行负分激励制。

(四)加强宣传,注重培训。为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县利用“5.15政务公开日”和“政务公开赶大集”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电话咨询、阅读文件、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条例》和《细则》,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工作表现不够积极、不够主动。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全面,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监督指导力度还比较薄弱。个别部门(单位)还没有形成一套长期有效地监督措施,致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断档、流于形式。五是县政务公开办人员少,工作量大,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力不足。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逐步提高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细则》的要求,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四是创新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基层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构建畅通、快捷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五是严肃考核奖惩,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落实奖惩机制,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