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在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世英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17021万元,比2013年决算(下同)下降9.6%,减少1078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2087万元,下降10.1%,减少8203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84934万元,下降8.3%,减少25831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及地债资金等1538109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255513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2276653万元,比上年下降0.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78477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255513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40739万元,为预算的117.3%,增长7.8%,增加10167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及地债资金等372925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513664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402210万元,增长2.6%,增加支出1011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11454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513664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2014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2091万元,为预算的103%;增长0.6%,增加399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7891万元,为预算的83.1%;下降10.7%,减少947万元。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5132万元,为预算的63.4%;下降37.1%,减少3028万元,低于预算主要受凌钢集团主产品钢材销售价格处于历史低位,加之留抵税额较高,未能实现增值税影响。改征增值税完成2759万元,为预算的197.1%;增长306.9%,增加2081万元,高于预算主要受国家2014年6月份将邮电通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影响。营业税完成24289万元,为预算的110.4%;增长20.2%,增加4076万元。高于预算主要受高铁建设营业税增加影响。企业所得税完成10491万元,为预算的114.7%;增长29.9%,增加2414万元。高于预算主要受朝阳银行稽查查补税款一次性入库影响。个人所得税完成1962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20.6%,增加335万元。其他税收完成17458万元,为预算的98.1%,下降23.7%。
非税收入完成78648万元,为预算的131.7%;增长14.2%,增加9768万元。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2073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超收1791万元,主要是高铁建设形成的税收,主要用于弥补污水处理服务费征收不足。非税收入超收18948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修缮费纳入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一次性入库影响。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农林水事务支出22926万元,下降11.1%,减少2859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受2013年净源污水处理厂建设支出9430万元垫高基数影响。落实了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完成了52万亩节水滴灌工程和61万亩保护性耕作项目;支持生态建设,完成当年千万亩经济林及草原沙化治理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78万元,增长3%,增加3154万元。确保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达到1848元,连续10年年均提高10%;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城乡低保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发放冬季取暖补贴;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为全市666名孤儿提供生活保障、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社区就业平台建设,为“十分钟便民服务圈”服务。
医疗卫生支出31180万元,增长41%,增加9069万元。增幅较高主要受本年增加了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地级市医院建设及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等中央基建专项7330万元影响。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人.年;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支持4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政策;支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教育支出51504万元,下降8.7%,减少4935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受2013年朝阳师专异地新建支出5000万元(地债)影响。整合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继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小学每生850元/年、初中每生1050元/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项目;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推进朝阳师专本科专业及朝阳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建设。
科学技术支出2544万元,下降23%,减少759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受省下达的科技专项比上年减少1300万元影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调创新机制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40万元,增长6.4%,增加741万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对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设备运行和维护予以支持;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支持公益性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支持牛河梁遗址公园建设,重视“申遗”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1936万元,下降35.5%,减少1065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受老旧小区改造支出改由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影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节能环保支出20722万元,下降25%,减少6896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受2013年省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专项12300万元垫高基数影响。支持凌河流域环境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管理;支持蓝天工程建设,对鞍凌钢、燕山湖烟气脱硫等项目进行治理;支持闭坑矿山治理,实施矿山生态治理和超坡地还林等项目,增加绿地覆盖面积。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470万元,下降1.7%,减少305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受2013年省下达三北地区和高寒地区供热设施中央基建1600万元垫高基数影响。支持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全年老旧小区完成改造220万平方米;支持市内公共设施建设,实施了长3.7公里、宽60米的文明路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城市排污管道新建和改造,完成南部城区排水干渠工程及6条道路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公共安全支出3453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22万元,增长18%;国防支出4372万元,增长7.9%;交通运输支出12417万元,下降42.8%,支出减少主要受2013年普通公路建设专项支出8082万元及地债支出2264万元影响;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24769万元,增长85.4%,增幅较高主要受本年省下达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青山工程等专项7749万元影响。其他支出737万元,下降5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3703万元,为预算的76.3%;下降24.5%,减少6604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58332万元,为预算的64%;下降33.5%,减少79923万元。低于预算主要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达到预期目标影响。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1615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19858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9260万元,为预算的41.4%,下降4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4614万元,为预算的18%,下降66%。加上上解上级、补助下级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10598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319858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以上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详见《朝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各位代表,由于受国内经济持续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自第二季度起大幅下滑,面对异常困难财政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等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科学运筹,积极组织财税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切实加强财政收入调度与分析,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省市共享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结构有所优化。二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保障了政权运转支出;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当年投入140.6亿元资金用于教育、社保、农业、城市建设及维护等民生支出。三是支持经济发展。多方筹集资金支持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投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以服务业聚集区建设为重点的城区经济发展,等等。四是积极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市本级预算部门的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全部公开。全面启动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乡镇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了《市直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实行财务统管的意见》等29个制度办法,对财政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推进财政改革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收入低速增长或负增长与刚性支出迅速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收入结构不够优化,收入质量不够理想;预算绩效结果运用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尚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规模较大,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14400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下同)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74140万元,增长19.4%,主要受高铁建设税收拉动。非税收入69860万元,下降11.2%,主要受上年一次性收入影响。加上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收入及下级上解收入等,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401234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不含省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57495万元,增长8.2%。加上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等,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401234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市本级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农林水事务支出2270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29万元,增长3.6%;教育支出50927万元,增长22.1%;科学技术支出2417万元,增长16.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14万元,增长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18万元,增长8.1%;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增长13%;节能环保支出 2711万元,增长34.1%;交通运输支出3802万元,增长18.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3万元,增长33.1%;公共安全支出33042万元,增长5.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25万元,增长1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69万元,增长54.2%;商业服务业支出2009万元,增长17.1%。
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预算,全市公共财政收入为1042371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下同)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769212万元,增长5.1%。非税收入273159万元,下降4.1%。加上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等,全市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204502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不含省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为1374192万元,增长5.4%,加上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全市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204502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22795万元,增长13.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6550万元,增长26.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2279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14.5%。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7800万元,下降15.3%。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30098万元,下降1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3550万元,下降11.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为43009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13.9%。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3763万元,下降14.1%。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03万元,下降83.6%。其中:利润收入1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8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203万元,下降83.6%。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24万元,其他支出18万元,调出资金16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涉及五个险种,八项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22747万元,增长20.6%。其中:养老保险收入163941万元,增长28.5%;医疗保险收入39331万元,下降13.5%;失业保险收入5394万元,增长49.2%;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396万元,增长74.2%;生育保险收入1684万元,增长95.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17215万元,增长14.8%。其中:养老保险支出165237万元,增长24.3%;医疗保险支出34481万元,下降20.9%;失业保险支出3554万元,下降30.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396万元,增长84.2%;生育保险支出1547万元,增长79.9%。年未收支结余5532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662767万元,增长5.1%。其中:养老保险收入418415万元,增长1.3%;医疗保险收入213678万元,增长8.7%;失业保险收入8864万元,下降0.2%;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751万元,增长86.2%;生育保险收入3058万元,增长67.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629696万元,增长8.8%。其中:养老保险支出423279万元,增长15.1%;医疗保险支出179560万元,下降6.5%;失业保险支出6434万元,增长7.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8623万元,增长51.9%;生育保险支出1799万元,增长65.4%。年未收支结余33071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朝阳市2015年预算草案》)
三、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工作
2015年预算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决定》等,以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为重点,努力做好新常态下财政工作,切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
(一)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
加强财政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机制,用制度和机制理财,努力建设法治财政;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套制度和管理工作流程建设,切实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供技术保障;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和机制,转变监督检查方式,将财政监督由检查业务为主向预算管理为主转变;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对预算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执行严格规范;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落实审计监督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二)推进财税改革,夯实财政基础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与各县(市)区及园(景)区间的财政关系;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规范税收秩序;二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一步增加预算编制透明度;同时指导好县(市)区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预算体系;按要求逐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四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切实推进收入预算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一般公共预算审核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建立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6年预算的同时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初预算早下达,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支出的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定期清理机制。六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乡镇预算编制改革。开展国库电子支付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乡镇预算编制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务卡刷卡范围,改善刷卡环境;加强财政专户和国库资金管理。七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预算控制;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八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分类管理,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认真施行《朝阳市本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
(三)加强预算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切实推进城区内税源综合管理工作,努力减少跑冒滴漏;落实好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要全力支持园区改革,大力发展工业五大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业转型升级。三是持续加强民生保障。确保公教人员工资正常发放,认真落实好工资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机制;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资金继续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倾斜;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继续开展大田玉米、养殖业等保险,引导农民减灾增收。四是健全教育科技投入机制。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并落实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推进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五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投入,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四)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按照省市要求,切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节庆、赛事活动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完成当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市财税工作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为引领,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努力做好2015年预算工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