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特公布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市民族宗教网”网页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南大街2号,邮编:122000,联系电话:0421-2650274)。
一、概述
2014年,我委(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整合各类资源,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透明度和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局)通过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朝阳民族宗教工作网》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58条。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委(局)收到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关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城市居民肉食补贴问题》,就我市落实《关于做好清真牛羊肉供应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民族发[2013]2号)的工作向咨询人进行了解释和答复,咨询人对我们的解释和答复非常满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委(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回顾2014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我委(局)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由于技术原因,使得部门网站在登陆过程中出现缓慢等情况,信息公开受到一定影响。
2015年,我委(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和领域,继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朝阳民族宗教工作网》建设,拓宽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和网上办事渠道,打造服务型机关。
朝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