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信息来源:安监局
    2014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及政务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条例》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严格编制了《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工作目标、规范了公开内容、完善了公开形式、严密了公开程序、严格了公开时间、制定了公开的基本标准。同时加强了宣传力度并及时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的通知》(朝安监发[2014]2号),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总支,明确了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格局。同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加强业务学习,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期地检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同时,设立局长信箱,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事故信息公开,提高处置透明度。我局严格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加强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喀左鑫兴矿业有限公司“4.24”坠罐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喀左鑫兴矿业有限公司“4.24”坠罐事故的处理决定》,尽最大可能把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置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并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三)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有序运转。重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重新编制了《朝阳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各部门日常工作。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对已出台的相关朝阳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不断加以细化,便于实际工作中执行;二是编制了“职权目录”向社会公布,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在细化量化裁量空间的基础上,明确操作流程,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落实;三是全面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每月一次及时、完整、准确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至市档案馆;四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防泄密,加强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公开、保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优化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畅通政务微博、网站等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局借助朝阳宏云科技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技术优势,投资1万余元完成网站升级改版。强化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栏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应公开的信息,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开通政务微博,传播安全生产常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全年上报各种信息161条(国家安监总局采用1条,省安监局采用30条,《朝阳信息》采用8条,《朝阳政务信息》采用1条,政府网站采用19条),《朝阳日报》刊登有关安全生产动态稿件39篇,专栏稿件29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根据市政府办文件规定,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了包含6个类别,分别是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动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入朝阳市政府网站群,与“中国朝阳”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链接,在网站上设立了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群众通过“政务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联系我们”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我局还专门在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为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及时向市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共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制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和竣工的验收》等7个行政许可流程图并上传至局网站。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在局网站公开了市安监局2013年度决算表(含6个二级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决算表,以及2014年度预算表(含6个二级单位)、部门预算说明、“三公” 经费预算表。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市安监局制定的《朝阳市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并在局网站上进行解读。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在局网站上开办《办事指南》,上传相关文件资料,方便公众了解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121日起施行。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贯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购买安全生产法释义56本、购买5000册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免费送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监系统干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同时,市安监局于20141121日,组织市县乡三级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和市(中省)直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000余人,在人民会堂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积极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六)宣传活动情况。我局参与并组织“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5.15政务公开日”等面向公众宣传咨询活动。我局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悬挂条幅6个,设立宣传展板20个,发放宣传单1200张、宣传册500份、办事指南300份。通过现场宣传,使广大群众更深入了解了安监局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服务承诺,取得了明显成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因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没有发生费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其他单位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公开的深度、广度也还不够,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等等。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拓宽渠道、充实内容,着力建设法治安监、阳光安监;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实施;三是继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事故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