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体育局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14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抓手,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一)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二)在朝阳市体育局信息网公开了局领导信息、机关信息、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人事任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以及依法应公开的其它政务信息共8类政府公开信息。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朝阳市体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体育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朝阳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朝阳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朝阳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朝阳市体育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认真规划部署,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和程序,不断丰富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健全公开配套制度。一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我局配备专门信息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采集体育信息,借助市委、市政府信息、各类党报党刊等形式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公布。二是加强市体育局网站建设。以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平台、推行办事公开的载体,努力把网站办成为体育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桥梁和纽带。
(五)全文公示行政性审批项目。市体育局共有两项行政许可项目,即: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临时占用体育设施、拆除体育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审批,这两项行政许可全部是免费项目,我们在网上公布了这两项许可的工作流程。
(六)加强监督,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适时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行首问责任制,坚持机关工作人员亮证、亮牌上岗,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朝阳市体育局信息网网上设立“局长信箱”等,广泛受理群众对政务工作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通过修订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考核奖惩挂钩等方式,促进政务公开。
截止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积极主动,成效显著。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内容: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1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65条;职能介绍、规划总结、其他信息5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朝阳市体育局信息网公布主要工作信息及需告知公众的各项规章制度。此外,通过民心网、政府信息网、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告栏、资料汇编等公开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2014年没发生依申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和规范推进。二是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能够主动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三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