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朝阳市工商局始终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朝工商发〔2008〕59号)、《朝阳市工商局党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朝工商党组发〔2011〕8号 )、《朝阳市工商局机关政务工作规则》(朝工商发〔2011〕110号)等文件,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2013年,市局制定出台了《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朝工商发〔2013〕10号)和《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信息 宣传稿件 调研文章采编办法》(朝工商发〔2013〕51号),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构筑完整的政务公开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三)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市工商局在原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于2014年3月末之前在朝阳红盾政务网站上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网络信箱,安排专人负责向社会提供依申请公示信息。
(四)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按照《条例》要求,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在办公明显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便民手册以及通过12315申诉投诉举报电话、开通政务微信等形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1、积极参与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会议和培训,认真学习了屈连春常务副市长在全市政务公开暨市民诉求办理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全力抓好落实。另一方面,组织全系统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举办培训班1次,培训人员30人。
2、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一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日”户外宣传活动。5月15日上午9点开始,市工商局和各县级工商局按照政府安排的宣传地点,设宣传点进行现场办公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答疑解难。宣传活动中,市工商局由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闫树海副局长亲自带队,同时指派5名业务骨干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市政府屈连春常务副市长亲切接见了我局参加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的同志。各县(市)区工商局根据当地政府开展宣传的同时,市局还充分发挥工商分局深入基层的优势,要求各县局深入开展了“政务公开进基层”活动。每个县局要选取辖区内两个集贸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和新《商标法》、新《消法》等。5月15日宣传活动当天,全市工商系统共悬挂宣传条幅15幅,设立宣传板21张,散发宣传单、办事指南等宣传品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20余人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密切了工商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是通过《朝阳日报》、《燕都晨报》、朝阳电视台、朝阳电台等媒体对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讲解,对工作进展、为群众办实事等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有更加深入的认识。与《朝阳日报》联办“工商经纬”栏目,定期向社会各界宣传工商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多项工作中采取的措施手段和取得的成果。在《朝阳日报》开设专栏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共发布9期。开展走进直播间活动。5月4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巨岩走进朝阳广播电视台“利民热线”直播间,向广大市民介绍了工商机关服务“三农”的政策和做法。5月19日,市局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闫树海副局长,走进朝阳广播电视台“利民热线”直播间,向广大市民介绍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消法》和新《商标法》实施的有关情况,并现场解答了听众的咨询。四是利用朝阳电视台《朝阳新闻》、《今晚关注》等栏目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商标战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等政策进行宣传解读。2014年,市工商局在《朝阳日报》、《燕都晨报》、《朝阳新闻》、《今晚关注》等主流媒体和栏目发布稿件129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开。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加强公共服务工作建设,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厅办理。目前,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全部进驻市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率达100%。在行政审批大厅注册登记窗口显著位置摆放《工商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单》、《证照管理事务提交材料规范》、《设立公司亲情告知》以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等公示材料。同时,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公开文书表格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项。做到清楚明了、方便快捷,为企业和业户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对权力运行进行公示公开。通过市政府“中国朝阳”网站“行政权力运行”版块向社会公示了行政权力运行事项42项。通过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www.cygsj.gov.cn)发布行政公告24件。
(二)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全面公开。
1、对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公开。通过“朝阳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中的“机构设置”栏目将朝阳市工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等向社会公开公示。
2、对开展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公示公开。在市政府和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公开七部分近百部法律法规信息。方便全社会对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行政法定依据有所了解,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对由我局制定的《朝阳市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9月17日,市局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闫树海副局长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解读了市工商局促进经济增长出台的三项新举措。
3、做好本部门与所属单位通联要素统计汇总、公开和上报工作。及时对领导干部的通联方式进行登记和更新,并通过市局内网进行发布。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联方式,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报纸等媒体广泛进行公示,让社会各界方便地了解到工商部门的通联方式。
(三)将工作中可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及时公开。通过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朝阳日报》等多种公开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开国家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守重企业名单、年检公告等。保证人民群众对可能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有所了解,即方便了群众监督,又规范了我局的工作。
(四)及时有效做好诉求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有效办理省、市政务公开办转办的群众来信、电子邮件和其他途径反映的政策咨询问题。全年未出现一起未按规定办结或超时反馈情况发生。同时积极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切实做好《民心网》转办咨询投诉件处理工作,共受理投诉件2件,均属恶意举报,不参与评星,受理咨询件1件,获5星好评。受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投诉举报22件,市民投诉中心投诉举报151件,受理信访举报件5件,执法人员进行办理后,及时回访投诉人,均得到满意答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五)加强对内公开,确保干部职工知情权。一是以办公自动化系统为核心,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就干部任用、单位财政收支、物资采购、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内部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对人事任免、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扶贫捐款等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在市局机关一楼设置粘贴板进行实时公示。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08条。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29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41.9%。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59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51.6%。其中,送交政务公开办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7件,同时也在红盾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三是创新公开载体和方式,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0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6.5%。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公开流程和规定向申请人公开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创新公开方式,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
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