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信息来源:环保局

   2014年,我局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2014]8号),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市环保系统在推进城市“创模”、污染减排、全市空气质量、环境执法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等重要政府信息,确保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阳光透明,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知情权,为公众监督环保、参与环保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一)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指示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政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八个“5·15”政务公开活动,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制作了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政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板,设立了投诉受理台和政策咨询台,共向市民发放环保政务公开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解答有关政策、法规5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年度工作要点,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出台了《朝阳市环保局环保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有监督考评制度和保障措施,保证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督促检查所属三个单位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测站、环科院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帮扶了环境监测站单位。将所属三个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办事公开责任。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测站、环科院依据办事公开方案,将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社会关注的重点内容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络、公示版等载体进行了公开。

二、按要求对政务公开基本内容进行公开

(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要求,通过朝阳市环保局网站、局内显示屏等形式,将许可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方便了群众。

(二)及时公开本单位涉及基层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干部任免晋升公开制度,对拟任职位名额、条件等全部公开,实行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全部公开、公示,做到了各项政策、条件、程序、和结果的全程公开,保证了干部使用的公正与公平。坚持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原则,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了预算、收支、大额资金的使用对内公开及时将污染减排、城市创模、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保事件,通过朝阳市环保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落实《条例》要求

(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今年年初,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的连续性。在去年已先后制定了《朝阳市环保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朝阳市环保局涉密网络及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重新修定《朝阳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朝阳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朝阳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宣传手册》。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督察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有力推进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2014]20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朝阳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环发[2014]68号)、《朝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朝环发[2014]134号),调整了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监督考评制度和保障措施,保证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更好的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63条,LED屏发布信息113条,并编制了朝阳市环境保护局业务资料手册。通过网站的形式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为群众办实事的完成情况。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

(三)按照《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了《朝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关于政府公开信息报送与发布管理规范的通知》精神,相应制定了《朝阳市环保局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报送主动公开环保信息24条。

四、重要政府信息内容公开

1.行政权力运行。(一)按照朝政办发[2014]120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清权确权工作,已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清理、汇总上报,并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对保留的行政权力制作了行政权力清单。

(二)按照朝政办发[2014]120号文件要求,已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对行政审批调整信息进行了公开,包括取消、下放、清理等信息。

(三)已对调整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作了清单,并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重点公开了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审批对象等内容。

(四)已依法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审批结果。

(五)已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了《行政职权目录》,项目全面、权力名称表述规范、权力类别划分准确,项目依据完整。

(六)已制作并更新了《行政权力流程图》,并在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2.财政资金信息。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了预算、收支、大额资金的使用对内公开及时将污染减排、城市创模、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保事件,通过朝阳市环保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已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省市要求时限完成了“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进度任务。

3.公共监管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一)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信息:2014年朝阳市共有国控源21家,其中废水国控源7家,废气国控源9家,污水处理厂5家。按照《2014年朝阳市污染源监测方案》,朝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朝阳市16家国控源开展监督性季监测,5家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月监测。截至目前,国控源监督性季监测开展4次,污水处理厂监督性月监测开展12次。已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网站公布国控源监督性季监测信息4次,污水处理厂监督性月监测信息12次。

空气质量指数(AQI)信息:朝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采用自动监控系统,24小时全天候进行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根据自动监测结果的汇总,每天准时向辽宁省环境监测站上报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同时与朝阳电视台在电视媒体联合发布朝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预报结果,并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每天公布空气质量指数。目前,已公布空气质量指数信息365条。

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2014年朝阳市环境监测站按照辽宁省环境保护监测实验中心的要求,对中山、扣北2个饮用水源地断面、白石水库、阎王鼻子水库上、中、下游6个断面进行了按月的例行监测任务,并将数据及时、准确的上报至辽宁省环境保护实验中心数据库,截至目前,朝阳市环境监测站共完成了12次例行监测报送任务,已按要求公布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12条。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对朝阳市环保局审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主动公开。项目受理后,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全文进行公开。在对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前再次向社会公开,公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以及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告知听证权利。建设项目作出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并上传审批文件具体内容,告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同时公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已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68条。

(三)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2014年朝阳市环保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所监管企业的污染源进行环境检查,并实时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上发布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48条。

(四)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依照《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现象进行监督、查处并适时在信用辽宁-辽宁宣传诚信辽宁官方网站,信用朝阳-信用朝阳或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上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今年共有1件环境违法案件,并已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上给予公开。

五、丰富公开形式、狠抓载体建设

(一)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建立健全审批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朝阳市环保局责任追究制度》、《朝阳市环保局首问负责制度》、《朝阳市环保局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度》和《朝阳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岗位责任制度》四项工作制度,首先,将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办理,统一由窗口受理,并针对每项审批项目制作公示单摆放于环保窗口,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公示单将项目的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材料以及办理程序、办理期限、联系方式和费用等全部内容进行公示。其次,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科学履行“一标准”审批,实现了审批服务零距离、审批程序零障碍、审批环节零收费、审批质量零误差、审批对象零投诉。再次,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环保部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先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情况;在做出审批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做出批准决定后,在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专项资金,保障OA自动办公系统、环保门户网站、电子触摸、电子信息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环保信息。在各楼层显著位置统一制作悬挂公示板、提示板,公开环保信息,重新编印朝阳市环境保护业务手册,向社会发放2000余册。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燕山湖水库环保徒步走、环保知识进乡村等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展出环保宣传板120多块,向群众发放环保篮2000多个、宣传册3000多本、环保宣传单1万多份、环保购物袋1万多个。加强环境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等各类媒体刊发环保宣传稿件180多篇,在省、市电视台播报专题新闻20多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200多篇。在高速路口设置了6块大型“创模”广告宣传牌,在市电视台播放“创模”宣传广告30多天,制作了“创模”宣传专题片《碧水青山朝阳升》,使环保理念更加深入民心。

(三)注重公开载体建设。设有专项资金,保障OA自动办公系统、环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转,电子触摸、电子信息屏、电子显示屏,时时处于完好状态。在各楼层显著位置统一制作悬挂公示板、提示板,公开环保信息,重新编印朝阳市环境保护业务手册,向社会发放2000余册。

(四)利用局内网、LED大屏幕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并建档备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发生违规行为。

(五)为使环保网站运行更加安全、稳定,保障政务活动正常运行,对环保网站进行了升级。网站设计了: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在线服务、环境管理、党群工作6大栏目、44个子栏目。全年包括部门文件、辽河治理、环境监测、污染减排、环保宣传、动态信息等信息共414条。

六、关注民生,注重诉求办理

(一)按照《关于提高民心网咨询转办件办理质量有通知》(朝政公开办发[2010]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办理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转办的群众来信、民心网转办件和政策咨询等问题,我局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制定了领导接案制度和具体接访日程表,彻底解决困扰群众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今年我局共接到民心网案件9件,已全部办结并评星,其中不参与评星2件,五星级案件7件,未有四星及四星级以下的案件。

(二)确保12369环保热线畅通无阻,严格落实市政府投诉办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反馈信访工作情况,受到市民投诉中心多次通报表彰。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72件,已结案953件,结案率达98%以上。

七、及时、准确上报政府环保信息

(一)向市委、市政府办信息科报送政府信息96篇;

(二)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环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重点政府信息24条

(三)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和会议1次,及时准确地撰写、编辑政务信息并上报,向民心网报送信息66篇。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做到有登记、有备案,归档台账齐全。

(二)对依申请公开及时受理并答复,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没有因不履行公开义务或不正确履行公开义务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社会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一)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部门决策没有出现严重的失误,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信访事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评议、暗访、调查情况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现象存在。

十、建立健全回应社会关切机制

建立健全回应社会关切机制。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对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解读,舒解群众疑惑,正面引导舆情。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决策出台前,利用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解读材料。今年我局利用“利民热线”解读了新环保法的相关内容,使群众能充分理解新环保法。

十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通过深入开展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作风建设明显加强,行政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经过努力,我局先后先后获市政风行风建设满意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报表扬单位和全市平安创建工作示范单位等称号。

十二、2015年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环境保护工作信息。

(二)健全组织。及时调整健全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学习。适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内容,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工作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认真做好现行文件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按要求上报可公开的现行文件。

(五)强化载体建设。抓好内外网站建设,加强网站维护管理,提高点击率,丰富“三屏”显示内容,真正发挥电子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继续抓好《朝阳环保》简报的编制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朝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