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201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信息来源:供销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按照2014年度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11日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朝阳谷雨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4217294016)。

一、总体工作情况

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12号、辽政办发[2014]9号与朝政办[2014]8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目标和市供销社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供销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和工作机制,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和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供销社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机构、机制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五个重点科室组成成员,下设办公室,确定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业务操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年初就制定政务公开计划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服务对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保证措施等。根据《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朝阳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公布了《朝阳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供销社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了日常监管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载体建设情况。市供销社以朝阳谷雨网、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为载体,结合供销系统为“三农”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多方面、多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供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发布时效性和服务的便捷性,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使为农服务水平更加全面、便捷。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4年度,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务信息网站及政府网站、省供销社网站、谷雨网站、朝阳日报等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0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12号、辽政办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对供销系统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进展,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谷雨网站功能,拓宽公众互动和了解情况渠道。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供销社共公开信息数量29件。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供销社按照政务公开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29件。受理依申请政府公开公文数量为0 件,单位或个人向我单位申请公文查阅0件,“部分公开”的件数为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3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政府信息为0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市供销社要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有:

(一)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健全朝阳谷雨信息网,对政府信息公开网页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供销系统的本职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在供销系统内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为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和繁荣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