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全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紧紧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服务保障全是水务建设健康发展为中心,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良好发展。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实行局长负责制,凡是涉及政府公开事项,均由局长审批后照章办事,根据机构和人员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由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计财科、建设科、水政科、水资源管理处、水土保持局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规定编制和指导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重大问题。
(二)突出重点、完善公开程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朝阳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内容、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水务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水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有力促进,依法治水、依法行政。
(三)丰富形势、完善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公开途径,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水利政务信息覆盖网络。让群众方便、快捷、及时准确地了解水利政务信息动态。
一是设立政务信息查阅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任信息更新和维护,保证在第一时间发布水务要闻和工作动态。
二是进一步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新改版升级水务局门户网络——政务公开专栏,下设局长门窗,机关简介、信息公开、信息平台、人事信息,市局文件,政策法规,对栏目充分做到及时公开各种政务机关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
三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络工作。增设在线服务,下设办事,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专栏,形成与网民的有效对接。
(四)增加透明、全力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我们对水行政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共梳理出169项行政权力,按照分阶段、分内容、分顺序的原则,2014年市水务局下放、调整水务行政许可5项,公开保留11项。公开了2014年财政预算和决算和全局“三公”经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全年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02个,向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信息直报送8000多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890条,一些工作价值高的稿件多次被省、市相关领导批示。扩大社会各界对水行政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扩大广大群众对全市水务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开设交流互动平台。
二是主流媒体。借助官方主流媒体,访谈、专题、公告和署名文章等形式,积极主动做好全市重大水务事项权威性发布。
三是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组织水土保持局、水政监察支队、渔业渔政总站、自来水公司等局直单位,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水事法律法规,重点宣传群众不知晓的,解释群众关心的,答复群众敏感的水事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公众急切盼望回应的问题,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个别单位思想认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担心信息公开后“麻烦事多”,信息公开还存在滞后现象,主动意识不强。
四、2015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势。及时、准确公开水务相关政府信息。
二是尽快完成水务门户网络的改版更新和升级,完善各类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水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务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经费信息的公开。
朝阳市水务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