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朝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cysczj.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7号,邮编:122000,电话:3608226,电子邮箱:lncyczj@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局机关领导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制度执行。近年来,市财政局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市财政局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管理、网站建设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要求,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在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制度要求公开信息、开展网站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丰富公开载体。一直以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这一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电子屏、报刊、新闻发布会、印发资料、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事务,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积极开展培训。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财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并在局内培训计划中加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内容,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查询场所建设。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设在局办公室,接受预算单位或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2015年共为90余人次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2015年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5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公告及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条,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报告、财政工作动态等,同时每月按时将市直工资统发信息提供给市电子政务中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便公职人员查询个人工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公开信息4条,内容主要内容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政策解读文章;通过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65条。
(二)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市财政局共印发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3件,均及时送交政务公开办进行公开。
(三)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一是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自2011年上线运行以来,关注度和点击率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末总访问次数达20余万次。2015年按照国办要求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整改,取消或合并了部分栏目内容,对局长信箱、机关党建等重要栏目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栏目设置更加清晰合理。同时,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二是其他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基础上,利用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市财政局会计科新浪微博、局机关led电子显示屏、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等窗口单位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按照新修订《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要求,2015年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已按上级要求在本级政府网站及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市本级共有一级预算单位66户,其中:公开65户,涉密部门1户未公开(朝阳市纪检委)。
(二)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朝财非〔2015〕165号),并在局门户网站近期文件栏目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开展行政职权及相应责任清理自查工作,下放行政权力1项,形成《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确定了市财政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明确了职权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事项,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及政策解读情况
(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重点做好涉及民生支出的信息公开工作,并主动、及时发布新出台的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新制定或修改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了解。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电子信箱及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同时,认真做好诉求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其中,民心网10件(政民互动1件),政府留言板18件,12345市长热线9件,在认真调研核实的基础上,均做到了及时回复,回复满意率100%。
(二)重要决策出台前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15年市财政局印发或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市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朝阳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朝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部分文件在出台前,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各项制度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做好重要政策解读。2015年市财政局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置了“财政法治宣传专栏”,对新修订《预算法》、新出台《政府采购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共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文章9篇,通过《朝阳日报》发表答记者问文章2篇,分别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市财政局负责人答记者问》、《加强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问题市财政局负责人答记者问》,让社会和公众了解财政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同时,编印了《财政重要法规选编》,供预算单位财务相关人员及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参考。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未收到公众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要求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朝阳市财政局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简要介绍了市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做到普通信息随时公开,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认真处理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九、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朝阳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