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朝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朝阳子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2段58号),邮编:122000,电话:0421-2801809,传真:0421-2830602)。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切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班子成员的变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建军局长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负责办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各级地税机关、市局各科室的主要领导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由各级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组织考核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财务、人事、法规、税政、征管等职能部门,负责督促相关对口信息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网站信息上传。各科室加强协调建立信息公开联动机制。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我们在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手册、办税大厅电子触摸屏、12366热线等常规公开渠道,以及税收宣传月、政务公开日、综治宣传日等常规平台以外,我们积极拓展宣传方式,创办了政务微博,与市国税局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重点向媒体及社会公开介绍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四是突出重点工作,对百姓关心问题加强引导。对于纳税人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如“房产税改革”、“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便于社会各界的学习理解。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对一些业务流程进行了精简,对“一窗式”、“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服务模式进行大力宣传,便于纳税人更好的接受我们的服务。
五是完善修订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度
连续多年按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通过市地税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和发布工作。2015年,我们通过档案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发布公告1份,我局通过中国朝阳门户网站、地税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民心网及朝阳日报、燕都晨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数985条,其中政务微博589条,中国朝阳网站144条,民心网站133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朝阳市地税局积极组织贯彻落实,已将行政权力清单在朝阳市地税局网站“信息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中公开。朝阳市地税局网站是在省地税局领导下全省地税系统统一页面样式、统一栏目设置的要求下开发设计的,将积极向省地税局主管部门请示,申请增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栏目。朝阳市地税局网站为:http://cy.lnsds.gov.cn。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认真对待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答。截至目前共答复各种渠道的投诉信访案件57件全部及时有效答复,满意率10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亦无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有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一些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基层局一些可公开的信息未公开、一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个别基层局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准,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误区;三是除了网站公开外,对其他形式的公开应用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督导。要进一步落实好信息公开公开运行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系列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对基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做好重点涉税费信息的公开工作。要继续做好对涉及纳税人利益的各项政策的信息公开,加强对各税(费)种以及税收(费)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涉税事项的指南和程序、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等信息内容的公开,特别要加大涉税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对税收机关执行政策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大公开力度,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确保地税政府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公开。四是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重大政策变化和涉及民生的税收信息。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