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着力”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四个驱动”、培育“六个新的增长点”,按照国办发[2015]22号、辽政办发[2015]39号、朝政办发[2015]74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74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务公开和市民诉求办理考评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120号文件),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局对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对承担的行政审核、便民服务等事项进行了重新规范。按政府要求及时上报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并找出差距,查找不足,以便改正工作。同时每月填写政务公开信息,年终按市政府要求填写全年的政务公开统计表。对局各科室和各台站要求确定兼职的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对涉及本科室、台站的政府信息及时收集整理,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上报。年终按市政府要求填写全年的政务公开统计表并上报全年总结,按朝政办传[2015]12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务公开专项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二是积极推行办事公开,将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及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做为重点领域的工作,今年,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制定,共制定朝阳市地震局权责清单11项,已经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及时在政府的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我单位纳入市发改委的权力电子审批系统,目前给我单位的五台专用计算机已经到位,只等网络联通后开展工作。通过通过政务公开栏、有关会议等多种有效形式,把我局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等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全部进行公开,提高了政务管理的透明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认真做好民心网、市长投诉公开电话诉求办理系统上的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市长公开电话诉求办理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配备1名兼职人员具体承办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保证联络畅通。
四是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积极报送政务信息,认真做好我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的宣传和公开载体建设。
朝阳市地震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