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规划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8 信息来源:规划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8部分组成。

一、总体工作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建立了分工明确、互相协作的信息公开机制。对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修订了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发布规定、宣传栏管理办法、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我局信息主动公开的平台主要包括局网站、上报市委市政府工作简报等,定期对局网站信息发布、宣传栏更新、12345热线办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统计通报相关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

我局在规划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56条。其中:新闻中心42条,占总数的16.4%,办事服务12条,占总数的4.7%,公示公告61条,占总数的23.8%,政策法规27条,占总数的10.5%,公共参与5条,占总数的2%,政务公开59条,占总数的23%,数字朝阳24条,占总数的9.4%,规划园地26条,占总数的10.2%

2、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6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1

4来访来电14件;12345直通车11件;政府网35件;局网站1件;民心网19件;市长公开电话转办4件;信访局转办件1件;市政府转办单1件;省信访网1件;省住建厅转办函1;新信访系统1件,共计89件。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省、市政府要求重新梳理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业务流程》,在规划审批中,除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前置条件外,其它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其中,清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置11项,保留4项;清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置3项,保留5项;清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7项,保留6项。上述举措在压缩审批环节,缩减工作时限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局主要领导班子积极参与利民热线的“领导走近直播间”栏目,宣传规划法规政策。详细解答市民提出的各类有关城市规划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5年我局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规划审批、政策法规、规划编制等,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申请事项进行了答复反馈。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4月份组织召开了政协提案现场督办会,进一步促进我局政协提案的办理水平以及城乡规划水平的提高,目前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获得满意答复。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在加强规划宣传力度、优化公众参与模式、加强依申请公开和规划意见受理反馈等方面还须进一步改进。

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宣传,充分发挥规划展览馆、规划网站、报纸规划专栏等公众参与平台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多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渠道和方式。

二是充分重视规划意见受理和反馈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增强与市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将市民提出的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反映到具体规划编制中。

三是充分发挥微博、网上沙龙等新兴平台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广征民意,广纳民智,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营造良好的规划工作氛围。

 

 

 

                       朝阳市城市规划局

                       2016年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