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环卫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及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公开透明,促进阳光行政,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优质服务,坚持以公开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在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和深化提高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将一年来的环卫生产作业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
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从领导责任落实上入手,确保上下联动,健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办事机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形成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建立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务公开办公室。
组 长:鲁振华
副组长:马 力 高亚忠 李立新 夏志国
成 员:吕 巍 董志广 苗晓群 王 岩 王洪图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吕巍担任,成员董志广、苗晓群、王岩、王洪图。办公室负责全局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政务公开日的活动内容及情况
认真完成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一是公开两部公开电话,方便社会各界对环卫工作的了解和监督。2616738(生产管理科)和2620844(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认真回答、解决群众普通关心和城市环境卫生中的热点问题,把环卫工作职责、作业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介绍给大家。这也是我局推行政务公开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二是组织走进社区活动,了解民意,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环卫工作。5月15日,局领导及环检办相关人员深入部分社区,与社区工作者和居民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大家对环卫工作的看法,有何意见及建议。并现场查看了部分居民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情况,并调派车辆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还提出了有利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三是悬挂宣传标语,更新政务公示栏。在单位门前悬挂了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标语条幅,引起了百姓关注。对原有的政务公开公示栏进行了更新,公布环卫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廉政规定、责任追究和投诉举报渠道。
三、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情况
我局属全民事业单位,没有任何行政权力,对照《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只涉及五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公开招标、中标及工程进度情况。23座沟槽式水冲公厕改造项目在朝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投标,公示20天。经过抽取专家评定,最后确定中标单位为辽宁鹤城建设集团朝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23万元。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招投标、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项目。
3、全局全年预决算情况已在“中国朝阳”政府网站公示。
4、2015年,按照人社部门文件要求,提请招考、录用公务人员计划,具体落实均由人社部门负责。
5、对影响社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例如夏季防洪、冬季除雪、安全生产,我局都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都下发至所有下属单位,遇上述情况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良好。
四、选择公开渠道的各类
我局重要工作事项、重大建设项目、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均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和政务公开办、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朝阳广播电视台、朝阳日报、燕都晨报、朝阳广播电视报等),对外公开。
五、公开目录的编制、动态目录的更新及公开事项期限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及对外公开等工作(信息公开目录见附表)。动态目标的更新工作也由专人负责,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公开事项期限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
另外,对应当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行为将视情节和严重程度追究主管领导及专(兼)职工作的责任。
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