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各界公布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页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4212819181。
一、概述
2015年,在辽宁检验检疫局以及朝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辽宁局以及地方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总体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分管局长兼任主任,综合科科长兼任副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修订了《朝阳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朝阳检验检疫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制度》以及《朝阳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朝阳检验检疫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朝阳检验检疫局关于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按照辽宁局及地方的要求,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日、人员培训、有关会议等各项活动,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结合形势和任务的需求,认真贯彻执行了六项重点制度。一是建立实施了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对应予以公开的信息,信息产生部门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及时予以公开;二是建立实施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建立实施了信息发布制度,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并准予公开的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是建立实施了公开信息目录制度,各部门逐月建立公开信息目录,并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是建立实施了公开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全局信息公开目录以及文件;六是建立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为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一方面,我局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采取内外双管齐下的办法,全面加强监督与考核。一是在进出口企业聘请了监督员,动态向监督员发放调查问卷,并分别在半年和年底时召开由进出口企业主要负责人、报检员及监督员、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评议会议,由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本局及全员政务公开等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干部考核之中。二是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本局一楼大厅设立了意见征集信箱。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到全局各个部门及每位同志绩效管理考核之中,每季度由局绩效办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务管理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全面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业务流程、资料下载等,及时发布检验检疫政策规定和动态信息,为外贸相关各方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2015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增设了收费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布了本局的行政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目录和标准以及联系方式等。二是在三楼大厅设置了信息发布公示板和LED显示屏,及时将本局办事指南、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活动以及到工作调研、召开新闻发布会、检企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介绍和信息公开。四是全面梳理了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清单及18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15个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并在本局网站予以公开。五是完成了“三个清单”的制定工作。对照法律法规,制定了“权力清单”;对照职责要求,制定了“责任清单”;对照业务开展,制定了“负面清单”。
通过上述载体建设和途径,我局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责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告知方式、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等应予以对外公开的项目均实现了公开,主要包括六大类内容。一是职能类,包括全局及各部门主要职责。二是许可类,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情况等内容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检验检疫备案、年检(审)等行政事项的办理流程、条件、时限等。三是服务类,包括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报检须知及收费标准;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检验检疫疫情、疫病、警示通报;检验检疫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施社会服务承诺自律制度,监督投诉途径、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四是决策类,包括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及群众点题要求公开事项的办理结果。五是法规文件类,包括检验检疫的主要法律、法规、公告、令;总局、辽宁局以及本局印发的非密级政策性文件。六是工作动态类,包括本局各月工作主要实施情况。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服信息共计23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6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无此项费用的支出成本,因此没有进行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但是社会各界尤其是外贸企业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日常关注较少。此外,由于地方外贸依存度较低,社会各界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知晓度不高,多年来始终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公开力度,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单、便民服务卡、办事手册、办事指南等传统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积极探索和运用现代传媒和新兴载体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通过宣传引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强化政府公开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特别是要组织开展户外现场政策咨询、现场办公和意见建议征询等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既要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又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在活动现场答疑,又要对社会各界进行宣讲。此外,要做好相关预案,建立回应社会关切机制,对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解答,纾解群众疑惑,正面引导舆情。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朝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