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朝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教育相关信息,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教育的正面形象,促进了朝阳教育的和谐发展。现将我局2015年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朝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长兼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抓落实,信息中心主任负责信息系统监管工作,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上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学校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深化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政务公开和各校校务公开,抓好各地各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市教育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重新梳理并确定了《市教育局(体育局)行政职权目录》,同时完善了《市教育局(体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稿单,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是否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确定公开意见。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二是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认真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着重围绕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从公开部门职能、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重要动态、校务公开、招生信息公开等方面入手,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公示板公示、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活动共印发宣传品800余份,制作各种栏板待6块,接待咨询群众60余人,解答问题20余条。 政务公开日期间,我局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局直教师招聘工作做了详细解读,反响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坚持把朝阳教育网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各科室职能,朝阳教育网现有21个专栏,每个专栏都与业务相结合,与政策、便民服务项目,民生信息,社会管理等相关联,内容涉及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2015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共公开教育信息350余条,每天的信息访问量达到了500余次,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其中重点领域文件9件;编发《朝教信息》25期,共72条信息;发布县区动态信息30余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7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及时公开教育领域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
四、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未收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转办的政策咨询函;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并及时答复。
五、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举报及行政诉讼。有1项行政复议,已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我局直接主办的提案14件,协办件3件,均已按时办理并及时公开。
七、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平稳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此项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我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朝阳市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