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8 信息来源:林业局


2015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措施保障信息公开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党委会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杨景华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颜景田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林政科、林政稽查大队、种苗站、森防站和森林公安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等工作,从而建立起“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月报和年度报告等制度,局直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总结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抓好学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氛围。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购买《〈条例〉读本》供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使用。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重点进行政府信息管理、信息清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培训。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要点》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对过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梳理,对符合《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加以巩固、深化、细化,对与《条例》精神相悖的进行了及时完善、加以规范,力争落实好每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结合《条例》实施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府权力透明运行。在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同时,我们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准则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重点,提高透明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做好涉林事项的审批依据、服务时限、监督途径、收费标准的公示和宣传。同时,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如造林专项基金、资金、公益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另外,对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力争做到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以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积极开展局务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对年度财政预决算、重点生态工程资金划拨情况、人员职务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森林火灾火警预测预报和森林病虫害发生预测预报进行了全面及时公开,使我局工作进一步透明化,使广大群众对我局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全市森林火险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年公开各类相关信息31条。


(四)广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积极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利用局内电子屏幕、宣传橱窗、展板、局网站和微博广泛发布相关信息,使信息更加透明化,分布更加有层次、涉及面更加广泛。全年在国、省、市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300余条,在局网站、局电子屏和宣传橱窗、展板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


三、存在问题和2016年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与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过程中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建好信息队伍;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朝阳市林业局


                           2016年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