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编制。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本报告包括8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朝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朝阳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3段22号;邮编:122000;联系电话:0421—2624875)。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市司法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通过召开会议部署、制定工作机制、开展培训学习、拓展宣传载体、加强网站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有效手段,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工作,并与2015年5月份将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到朝阳司法行政网站。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特点,我局再次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发布,各处室需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依程序经审核后,提交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三是根据全国网站普查的相关要求,市司法局对朝阳司法行政网站进行整改,通过不断优化设置,调整布局,市司法局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网站普法工作,四是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要求,对朝阳司法行政网站进行标识认证,顺利在网站上加挂了党政机关标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司法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以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业务信息,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社会公众可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接受监督的服务功能。二是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被各类报刊、媒体、网站采用信息758条,其中被省司法厅网站采用180条,被其他省级新闻媒体、网站采用311条,被朝阳日报、以及其他市级报刊采用290篇。利用微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在新浪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334条。利用网站形式作为宣传我局工作的重要载体,使各级领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有更广泛的了解。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无重点信息公开任务。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举报、服役、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无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按照朝阳市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要求,自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共21大项),9月29日前,已在市局网站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目录公开。
九、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
朝阳市司法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