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朝政办传【2016】8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引发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南大街2-2号,电话:0421-7218312)
一、总体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朝阳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利用互联网、文字载体和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局办公室牵头,并由专门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严格把关,保证公开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保证公开实效。认真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明确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局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抓紧、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5年,全年共为市政府网站报送《统计信息》4篇、《统计公告》15期,为反映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我市经济运行态势,宣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局也在朝阳政府网站发送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情况和今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情况通报》的新闻发布会的现场视频。朝阳日报6月25日专刊06、07两版刊登了朝阳市统计局、朝阳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的《朝阳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为反映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我市经济运行态势,宣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做出贡献。
(二)2015年内,朝阳市统计局编辑出版了《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手册》,公开发布了《朝阳国民经济主要指标》11期、《统计信息》110期、《统计分析》41期、《朝阳统计》19期、《统计快讯》6期、《朝阳市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4期。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辽宁省统计局网站公开信息,以便于更好、更快的进行信息公开。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市统计局本着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文件、热点舆情回应、互动渠道拓展等原则,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各统计专业多次接受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全市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人均建筑面积以及我市GDP、各行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全年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未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解读机制还不够完善,解读角度仍相对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市统计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执行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专家解读机制,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等相关指标数据的解读,建立健全局内专家和科研院所专家配合开展数据解读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局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继续创新统计科普产品,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
朝阳市统计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