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物价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8 信息来源:物价局

2015年我局立足物价工作本职,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在价格行政领域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加强机构建设,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对各科室考评的《朝阳市物价局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方面出现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取消相关科室及科室主要负责人、问题当事人评先资格,扣罚相关科室已得分值的30%得分,按《朝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大了问责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群众价格知情权

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一)以朝阳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为平台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目前网站已公开的内容有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管理权限、价格和收费审批程序、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价格监督处罚程序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物业、殡葬、公共交通、旅游景点、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及其他信息等102篇,受到广大市民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通过电视、报刊等公共新闻媒体及我局编辑的《物价信息》等形式,及时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情况,以及物价部门一些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截至目前今年共发送《物价信息》二十四期,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物价工作。我局在采取多种手段进行价格调控的同时,及时发布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及价格情况,积极宣传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举措,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合理变化,消除居民对价格波动的恐慌心理,正确引导居民消费预期,目前我市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较为平稳,群众满意。另外,我局通过政务大厅的物价窗口等平台提高物价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发挥物价系统“12358”投诉咨询热线的窗口作用,大力加强“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建设,充实举报中心力量,规范举报办理程序,实现市县联系畅通,并与民心网、市长热线、市政府网上投诉中心等连接,形成市县联动、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2015年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1822件。其中民心网平台15件,省民心网政民互动网站的留言回复14件,朝阳市政府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受理143件,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转办单20件,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接听和受理1500件,来人来访130件。

(四)我局认真遵守每月8日前上报公开内容的规定,年内所有制发的文件和信息均按时上报。

(五)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副局长带队,县区物价部门配合,深入乡村及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朝阳大街上指定位置开展户外宣传,发放传单20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20起。通过政务公开活动,解答群众疑问,开展政策法规咨询,有力地宣传了“晓阳说物价”栏目、市物价局网站、12358价格举报平台和民心网等诉求渠道,有创造性的达到了宣传效果。

完善对内公开事项,落实相关措施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建立了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对重要工作事项、人事任免、财务收支均以局务会、局职工大会、述职述廉大会形式对内公开,接受全体干部的监督。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各科室信息公开数量,把信息发放数量做为量化指标计入年度考核。

四、积极开展清费减负,对外公开涉企收费目录

一是严格落实省三部门下发的辽财非[2015]38号文件,及时取消了涉及我市国土部门的征地管理费,人社部门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暂停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免征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产权登记费、拖拉机号牌费等23项收费。并及时为收费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和变更手续,共变更4个部门的6个《收费许可证》。上半年全市取消和缓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减轻我市企业和群众负担1200万元,切实把省和国家的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根据清费减负工作实际,为防止被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依照有关文件继续收费或变换名目收费,我们将近年来的收费项目的审批文件进行了仔细梳理,并针对涉及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政策文件以及下发时间较早、内容基本过时,或收费主体已发生变化和没有规定执行期限的收费文件,我局下发了《关于废止我市部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朝价发[2015]4号)予以废止,共涉及5个部门的14个文件。三是经与财政部门共同配合,联合对外公布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全市考试考务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事业部门涉企收费的范围和标准,强化企业知情权。

五、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积极推行全市“网格化”监管工作,将全市165个乡镇(街道、管理区)划成29个片区,每个片区配备2名以上价格执法人员,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市场价格监管格局,基本实现全市市场价格监管的广覆盖和常态化。重点加强了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召开医疗、停车等行业提醒告诫会5次,发放《提醒告诫函》2000余份,对9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总之,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朝阳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