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向全社会公布建平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建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jp.gov.cn/)公开。
一、概述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步伐明显加快,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明显提升,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工作上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
县政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平县政府办公室下设政务公开股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二)规范程序,明确重点
为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县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结合国、省、市的工作要点和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建平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要求各乡镇、部门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在本单位的设立公开栏,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把工作职责、办事程序、责任人等全部公开,保证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县对建平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整理,对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使之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阵地,同时国土局、教育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网站建设也不断完善,重要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广场LED屏幕及时更新、发布各项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文件、发展规划、政府采购、领导言论、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统计公告、民生热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建平县《县直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版)已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于2015年9月28日在建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县各单位部门将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在建平县财政公开公示网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县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照规定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办、各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规范,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不能主动全面公开本单位信息二是个别单位在人员变动后,交接工作不系统,新接手工作人员不能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工作。
2016年,我县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要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要严格按《条例》规定要求,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要求。发布的信息要按照标准上传发布。三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政府信息,尤其是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采购、生产安全等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五是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群众交流。搭建民生服务微信公共客户端平台、电子政务“政民及政企”平台,增强群众、企业互动,切实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