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局

引言

本报告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朝阳市国家税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可在朝阳市国税局网站下载(http://ln-n-tax.gov.cn/col/col1233/index.html)。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向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联系人:孙演 电话:0421-2910414。

一、概述

2016年,朝阳市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一)组织机制协调紧密。市县两级国税机关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办公室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的局领导和纪检组长亲自抓,办公室总协调,各职能科室齐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机制。此外,市局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考评制度,形成了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市县两级国税机关挑选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截至2016年底,市局机关共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0人,其中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17人。

(二)制度规范系统完善。2016年,我们在坚持以往印发的《朝阳市国税局关于深化办税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朝阳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又印发了《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信箱管理工作规范》《朝阳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等2个配套性文件,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注重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类事项进行公开。一是权责清单公开。今年,省国税局重新制定了纳税人办税指南,我局第一时间在国税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并且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市政府网站上也成功发布。新版办税指南的公开,使纳税人能够方便快捷的对所需办理业务的工作流程和应提供材料有全面的了解,缩短了办理业务的时间,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二是重点改革任务公开。利用国税局外部网站,对国地税合作和征管体制改革的任务部署、进展情况以及完成情况进行公开。2016年,在网站上公开国地税合作信息26条,包括政策性文件、合作专刊信息和任务规范清单等;公开征管体制改革信息15条,包括改革方案、进展情况和会议通知等。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朝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专门组织市局政策法规科、货物与劳务税科和所得税科对减税降费类信息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对我市纳税人有帮助的减税降费类信息和优惠政策,利用市政府网站和国税局网站对减税降费类信息进行公开,使纳税人能够通过公开信息对各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有更加直观的了解。2016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减税降费类信息和政策性文件7条;在国税局网站上公开税收优惠政策手册6条、减税降费类信息9条、热点问题49条。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们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市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动态类信息11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7条,其他类信息67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政策解读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后的辅导工作,制定了符合我局实际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发挥国税局网站以及主流媒体的作用对政策的解读进行公开,做到让纳税人对各项税收政策应知尽知。

2.税收收入统计信息。按月公开本市税收统计情况,并及时发布收入信息,实现相关统计数据的全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和使用相关信息。

3.办税指南。公布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9项涉税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4.税务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全面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以及办理的状态、结果等信息,共发布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税务登记、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等六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5.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布本系统机构改革情况,发布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规定,以及人事任免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办税服务厅及本局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

2.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3.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有关纳税人代表参加的相关会议;

4.新闻媒体;

5.市档案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本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单独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未设置政府信息查询收费项目。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本市国税系统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专兼职力量仍然薄弱,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时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繁杂,涉及部门较多,协调起来比较困难;三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不熟,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

针对国税系统目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以下措施: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政府信息公开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事关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事关广大国税干部和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各级国税机关应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教育广大国税干部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做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充实具体工作人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价与过错追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与工作指导,努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

(三)坚持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针对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定期清理过期失效文件,适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要加强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和年报工作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的培养,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不断提高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