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国资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信息来源:国资委

本年报是朝阳市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朝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向朝阳市国资委办公室咨询。(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88号;联系电话:2927077;传真:2927004,邮编:122000;电子邮箱:cysgzwzwgk@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朝阳市国资委立足本职,创新思路,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日常基础性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1. 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朝阳市国资委党委组建后,及时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二)健全规章制度,保障规范运行。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根本的作用,结合地政管理、矿政管理实际,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求,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完善《朝阳市国资委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朝阳市国资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朝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规章制度,为推动信息公开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奠定坚实基础。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增强制度的约束效力,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三)围绕公开职能,加强培训工作。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阳市国资委深入贯彻学习《条例》,将其作为委党委、广大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内容,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培训人数15人,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20168月,朝阳市国资委党委组建后,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出台了相关制度和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在政府网站等媒体积极主动公开。由于朝阳市国资委刚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在我委业务工作进展的同时,努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争先创优。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主要在市属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情况、产权交易、增资扩股以及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企业改制重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重要人事变动等方面,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专栏主动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6条,其中,向市政府网站报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安排部署,我委在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集团组建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政策、文件信息解读,使社会各界第一时间掌握国资重点工作动态。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界限不严谨、明确,公开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涉密信息以及具体问题的准确把握和理解欠缺。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还存在需改进之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方面尚待完善。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部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是兼职,人员流动性大。由于日常工作任务重,导致少数信息时效性不强,分类不够准确,容易出现信息公开的缺漏。

(二)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把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不断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防止出现因工作人员调动造成工作上的缺漏。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做到人人成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份子,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