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信息来源:环保局

市政务公开办: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以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阳光透明,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知情权,为公众监督环保、参与环保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将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保障体系建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指示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活动,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制作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新环保法等宣传板10余个,设立了投诉受理台和政策咨询台,共向市民发放环保各类宣传材料近500余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按照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立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专职人员、专项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保障。

(二)工作有部署,制度健全。

1、按要求组织开展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朝阳市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朝阳市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朝阳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制度》等,年末出台了《朝阳市环保局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明确了对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考评办法。

2、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新闻发布会。今年我局局长参加了由市软环境办和广播电视台联合组织的“软环境在线”广播直播节目。就百姓关心的有关我市空气质量、提供优质服务、简政放权、严格审批、软环境的长效机制、“两学一做”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一一详细阐述,同时现场接听并解答了群众关心的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通过广播直播,使广大听众对我市环保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参加了市政务公开办和利民热线组织的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节目,并解读了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染减排等相关政策。

3、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指定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置公开咨询电话,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和渠道。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公开载体建设。

1、为使环保网站运行更加安全、稳定,保障政务活动正常运行,对环保网站进行了升级。网站设计了: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在线服务、环境管理、党群工作6个一级栏目、39个二级栏目、29个三级栏目。全年包括部门文件、环境监测、污染减排、环保宣传、动态信息等信息共近400条。

2、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专项资金,保障OA自动办公系统、环保门户网站、电子触摸、电子信息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环保信息。在各楼层显著位置统一制作悬挂公示板、提示板,公开环保信息,重新编印朝阳市环境保护业务手册,向社会发放2000余册。围绕污染减排、蓝天工程等环保重点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环保氛围。深入开展环保知识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机关活动,扎实推进“环境友好型学校”等系列“创绿”活动,全市共创建16所市级环境友好型学校。向市委、市政府各报送信息90多篇(条),编发《朝阳环保》11期,刊发环保宣传稿件100多篇。结合“世界环境日”“中华环保世纪行”等活动,组织开展了以“绿色生活,从环保人做起”徒步走、北塔广场宣传等活动,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单15000多张、环保购物袋3000多个、环保宣传册4000册,展出宣传板120多张,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环保意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3、利用媒体向社会公开环保信息。利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燕都晨报》、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环境新闻宣传,播放环保公益广告,进行环保访谈和专题报道,发布空气质量日报等重要环境信息。与电视台共同录制了《聚焦环保》10期,配合市人大开展了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朝阳宣传活动,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4、向市政务公开办主动报送信息16条,主要为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利益的环境保护文件等,在政府网站发布环保信息100条,主要是环保方面的重点工作等内容,并通过环保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重要领域政府信息内容公开

(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依托政府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将环保职能范围内相关决策、执法、服务、结果等向全社会进行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将环保局重要活动和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开。在环境管理专栏五个子专栏,公开包括朝阳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老旧低效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环境监察办法等在内的53条涉及决策的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2、环境执法信息公开。2016年朝阳市环保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所监管企业的污染源进行环境检查,并实时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环境监察专栏上发布环境执法信息,并在政务公开专栏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子专栏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等信息,公开环境执法监察、处罚决定书等信息13条。

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局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专栏里设立了环境应急子专栏,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今年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4、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行政执法责任制子专栏公开环保部门权责清单,公开53类权责类型、职权依据以及权责事项,并公开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目录表、拟提请修改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目录表和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联络表等,让群众便于查找,更规范了权力运行。

5、服务信息和执行结果公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在线服务专栏的在线办事等三个子专栏公开办事指南,提供免费下载服务,解答、解决11件群众反映问题,服务群众办事;通过政民互动专栏局长信箱等5个子专栏答疑解惑,解答、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0余件。并将环保相关事项办理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开(如:环评信息等)。

(二)全面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1、加强空气质量指数(AQI)信息公开。朝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采用自动监控系统,24小时全天候进行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根据自动监测结果的汇总,每天准时向辽宁省环境监测站上报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同时与朝阳电视台在电视媒体联合发布朝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预报结果,并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首页每天公布空气质量公告。

2、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2016年朝阳市共有国控源23家,其中废水国控源6家,废气国控源8家,污水处理厂7家,重金属企业1家,危险废物企业1家,朝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朝阳市16家国控源开展监督性季监测,7家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月监测。截至目前,国控源监督性季监测开展4次,污水处理厂监督性月监测开展12次。已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网站公布国控源监督性季监测信息4次,污水处理厂监督性月监测信息12次。重点排污单位37家,朝阳市环境监察局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将排污单位相关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子专栏公开。

3、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公开。2016年朝阳市环境监测站按照辽宁省环境保护监测实验中心的要求,对中山、扣北2个饮用水源地断面、白石水库、阎王鼻子水库上、中、下游6个断面进行了按月的例行监测任务,并将数据及时、准确的上报至辽宁省环境保护实验中心数据库,截至目前,朝阳市环境监测站共完成了11次例行监测报送任务,已按要求公布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11条。

4、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对朝阳市环保局审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主动公开。项目受理后,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全文进行公开。在对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前再次向社会公开,公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以及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告知听证权利。建设项目作出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并上传审批文件具体内容,告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同时公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全年已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50余条。

(三)深入开展环保政策解读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决策出台前,利用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解读材料。今年本单位利用领导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对我市锅炉拆除、空气质量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和政策解读。同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策解读子专栏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7个文件资料进行了解读。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回应社会关切机制。对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解读,舒解群众疑惑,正面引导舆情,截至目前在《朝阳日报》《燕都晨报》和朝阳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刊发环保宣传稿件99篇

(五)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我局共受理9件政协提案,其中3件提案为主办件,6件提案为协办件。我局已通过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的共同努力,将协办结果及时报送到主办单位,主办结果按时送至政协提案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办理工作已按市政府相关要求,及时答复完毕。

三、依申请公开

(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做到有登记、有备案,归档台账齐全。

(二)对依申请公开及时受理并答复,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不存在超期违规现象。

(三)没有因不履行公开义务或不正确履行公开义务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内容并不完全掌握,对政务公开新工作把握尚待完善。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内容,对照条例认真查找政务公开不足、查漏补缺、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公开载体有待丰富。强化载体建设,抓好内、外网站建设,加强网站维护管理,提高点击率,丰富“三屏”显示内容,真正发挥电子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采取网络、媒体、宣传单等多种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公开不及时。适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内容,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工作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按照公开时限进行公开,公开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朝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