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按照2016年度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11个部分。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421—2571818)。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省政府两个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和我市《方案》、《要点》精神,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加强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高供销社的公信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标准和市供销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市供销社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极大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供销社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文件27件,通过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省供销社网站、朝阳日报等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6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2016年,市供销社对重要政策的制定、重大决策的出台,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供销社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省、市供销社权责清单等都按照规定时限又进行了公开。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市供销社所涉及到的重点领域信息,主要是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已经在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市供销社不涉及此项情况。
六、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按照规定,市供销社对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朝阳市供销社回应社会关切制度》,推动了工作的进展,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朝阳日报等各种媒介,拓宽了公众互动和了解情况渠道。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市供销社 受理依申请政府公开公文数量为0 件,单位或个人向我单位申请公文查阅0件,“部分公开”的件数为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政府信息为0件。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未收到建议和提案。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和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供销社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机构、机制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五个重点科室组成成员,下设办公室,确定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业务操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执行《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制度规定。年初就着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制定并下发了《朝阳市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工作要点》,根据市社机关行使的各项职能、管理的各项事务,除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全部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包括市社机关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科室的职责和权限,议事和办事制度、依据、程序、结果,勤政廉洁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全面公开。公开的方式采取挂牌服务、张榜上墙、发文公布、接受查询等多种方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了日常监管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市供销社要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供销系统的本职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要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在供销系统内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为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和繁荣提供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十一、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朝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