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卫计委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等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府《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围绕全市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了卫生计生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一直以来,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使思想统一到市政府部署上来,主动参与,积极实施。2016年根据我委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丽新主任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由于工作职位的更换,及时调整了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了信息工作的不中断。同时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位科室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建章立制,有序推进工作
继续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的通知》、《朝阳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性,有力促进了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发展。
(三)及时维护更新,拓宽为民渠道
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科学编制了《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和《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中的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九大类27个小类等项目进行了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对即时产生的文件、资料的政府信息,产生后都及时公开。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职能科室主动提出,并由分管领导核实签发后交由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确保生成或更新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文件要求,对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卫生应急、疾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均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两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电话、有意见箱;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机关办公示意图上墙、服务内容上墙、办事程序上墙、收费标准上墙。据统计,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栏和公示板70余块,适时更新电子滚动屏幕公开内容,全年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内容近300多条。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市直卫生信息公开服务机制。市直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各单位分别制定办事公开工作、监督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及办事公开指南、办事流程,依申请公开程序及联系方式等主动公开信息,便于群众申请公开信息和就医,设立并公开内部监督机构和受理投诉电话,并以网站、公共场所、公示栏等形式对社会公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有关公开类别目录要求,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网站建设部门已完成在各自网站(网页)设置办事公开栏。同时,加强了卫生信息网站与各事业单位的网络链接管理,新增2个下属单位的网站链接。通过办事公开,拓宽了为民服务渠道,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务服务能力。截止2016年12月底,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条数为457条。
二是全面强化和简化行政审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及非行政审批项目分别制定操作规范,将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实行审批标准化、无差异服务。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朝阳市卫生局政务网》上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查询。同时,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坚持灵活多样、简便实效的原则,及时公开许可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受理对象、申报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方便群众办事。
(五)强化宣传学习,推动依法公开
为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委每年都要组织宣传和学习,结合“5.15”普法宣传日和“平安医院创建”等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对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进行宣教,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公开的意识不放松。一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宣教片、集体听授课、开展学习讨论,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工作意识;二是召开两次专题培训会。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有关培训指导会议,局机关先后召开两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委机关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依托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20条。
从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看,主要以工作动态信息、法规文件、公共服务信息、概况信息为主,从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和主渠道外,我委还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在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开,设立了单位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在线办事、健康服务、互动平台十个特色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466条,满足了公众对各种卫生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分别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同步发布。二是编发了《朝阳市卫生和计生》宣传册共30期,通过文字载体,及时向全市卫生系统及全社会反映我市卫生系统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各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三是结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艾滋病防治日” 、“爱牙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9世界人口日等活动进行了大量卫生计生政策信息宣传工作,发送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重点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收到良好效果。四是公告栏公开。在委机关多处公告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张贴各类通知及其他便民信息,方便来办事的群众。五是借助外部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介,宣传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及实施情况,发布各类便民信息。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报、印制刊物和文件等形式,向系统内部和有关单位公开有关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和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制定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和卫生计生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等细目、费用。按照《市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调度13家委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专页,及时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设置“朝阳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栏目,群众可直接通过上述栏目查询所有委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重大决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信息数14条,公开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将涉及卫生计生行政权力事项40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在朝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全年我委按要求涉及卫生计生方面的“全面二孩”、食品安全标准等政策解读进行公开,全年公开政策解读信息4条。对医疗扶贫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和全面二孩有关事宜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群众惠民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组织医疗扶贫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和全面二孩有关事宜新闻发布会,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的医疗精准扶贫和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相关工作。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次。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无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卫生计生委共受理建议提案办理33件次,办理办结案件33件次,未办结案件0件次。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继续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的通知》、《朝阳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性。同时,我委还建立完善了《朝阳市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指南》、《关于印发朝阳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朝阳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微博管理办法》和《朝阳市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等制度性文件5件次,有力促进了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发展。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