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市去产能企业富余职工安置问题的建议》收悉。按照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求,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去产能企业富余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这一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一直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特别是“三去一降一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形势下,对去产能的职工安置工作给予了更高的关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着国家和省要求,谋实事,出实招,确保了这部分群体社会保障待遇的总体稳定。在解决这一问题过程中,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做好去产能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职业技能培训。一是通过与我市多家大型企业合作,未去产能企业富余职工开展转岗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合理安排理论和实际操作课时比例,重点加强动手能力,降低企业的培训成本,帮助其适应新岗位。二是为去产能企业富余职工开展创业培训,化解其就业难题。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组织优秀创业培训讲师,通过理论教学、案例剖析、创业实训等方式,使学员们掌握创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创业能力。同时加强后续支持服务,加大现场走访、专家讲座、导师帮扶、创业见习等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在适合创业的行业领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促成其成功创业。三是指导和鼓励培训机构与产业园区企业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等有针对性的特色培训,为企业招用新员工和转岗人员。
二、设立再就业创新发展基金,实施再就业帮扶。一是建立了创业创新发展基金,为具备创业条件的分流人员,以及能吸收一定数量分流人员再就业的小微型服务企业提供贴息的小额信贷融资服务。二是为自主创业的分流人员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贷款。三是为当年吸纳分流人员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5%),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型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期限为两年。此外,我市符合条件的去产能的企业下岗职工可以同等享受现行的就业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三、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力度。一是深入挖掘参保资源,合理确定参保目标。通过下企业督促参保,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动稽核、险种捆绑核定等方式挖掘参保资源,扩大参保范围,最大限度保障职工预期基本生活。二是积极落实援岗稳岗政策,制定了《朝阳市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暂行办法》,确保落实有力和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公益岗向去产能企业富余职工倾斜,保障分流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主动深入相关单位做好调研工作,摸清通过市场途径难于就业人员底数,把公益岗位开发重点向“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单位倾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工作。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责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加大监察执法频度和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解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转岗等人员经济补偿支付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及时启动协助维权程序,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