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建议》(第85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6-19


余少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市住建委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建议的情况说明

1、关于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说明。我市已于2014年10月经朝阳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朝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对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责任、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界定,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百姓关注的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费用等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提供了地方法规支持。

2、关于成立电梯运行监控中心的情况说明。自2015年以来,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在扎实开展好电梯安全专项治理的同时,开展了以“互联网+电梯安全”的电梯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工作。2016年度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朝阳市电梯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朝政办传[2016]172号),对市县两级电梯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该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电梯日常运行状况、故障监测、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内容纳入管控,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等故障,通过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维保人员手机下载APP软件对故障情况进行及时传递,专业维保人员迅速赶到故障现场实施有效救援。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2017年底前监管平台正式投入运行。

3、关于要求物业公司配备电梯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朝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统称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维保内容包括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等,维保单位每年至少对本单位维保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自行检查。电梯使用单位按规定必须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其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电梯属于房屋的公用设施设备,电梯的大修、更新和改造,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不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该费用从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小区物业服务费中支取,住宅小区各业主所交的物业费中包含电梯运行费用,即一般包括电梯的运行电费、日常维护保养费以及年检费用等。

5、关于加大对电梯使用进行宣传的情况说明。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对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过程邀请社区群众参加。我局加大对电梯安全的宣传投入,累计投入近10万余元,制作了全市统一的电梯乘客须知,无偿发放到电梯使用单位,先后印制了电梯安全宣传手册3万余份,发送到群众手中,通过开展广泛的电梯安全宣传活动,极大提高了全社会的电梯安全意识。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问题的改进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分别在2013年和2015年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5至2017年按照省质监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组织开展了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开展了对10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几年来通过不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使全市电梯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但在一定范围内还依然存在如余少兵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下一步,我局与市住建委将从以下方面扎实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1、全力推进电梯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目前,我市已经完成电梯数据清理、乘客电梯的应急报警装置和指示牌的安装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朝阳市电梯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平台机构设置、硬件安装、数据录入和联网调试工作,确保监管平台于2017年底正式运行。

2、严格落实电梯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我局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各县(市)区局的监督检查,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区局有效开展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履职尽责切实保障辖区电梯安全运行。今年,我局制定了《2017年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3、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使用电梯行为。一是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使用超检验有效期限、检验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封并对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决不姑息。二是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政许可核准、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督促指导电梯维保单位有效落实维保责任,保证维保工作质量,对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低下,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维保工作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许可资质。今年,我局在全市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25家,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立案查处1家;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6家;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5家。

4、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了特种设备共有人的责任和义务。住宅电梯的共有人是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受委托的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履行使用能够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管理。

5、加大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今年上半年我局印制新版电梯安全管理知识与使用常识宣传手册各1万册,在各种宣传活动中向广大群众进行发放。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安全文明乘坐电梯。

6、认真落实《朝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推动我市建立“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监管体制。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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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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