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关于倡导绿色出行规划自行车行人专用道标志的建议》(第16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8-22
张晓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绿色出行规划自行车行人专用道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虽然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但非机动车和行人依然是市民出行的主要组成部分,市公安局紧紧把握当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推动城市综合管理的有利契机,在城区主干路重新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由现在的黑色路面移至马路边石以上),实现有效隔离,确保安全。目前市住建部门正在朝阳大街段组织实施。关于标志标识和安全通行设施,我们将积极进行沟通协调。
对提案提出的“大凌河西侧堤坝路全线界定为绿色出行道路”的意见,市公安局专门进行了研究。我市市区仅有朝阳大街、北大街、堤坝路是贯通南北的,连接市区与燕都新城。因此,为缓解交通压力,经与大凌河管理局沟通,在大凌河西侧堤坝路采取了限时通行措施,晚17时至早7时30分禁止机动车通行,保证锻炼市民安全,同时也在路段规划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可以满足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
提案提出在外环路和滨河路设置非机动车道。目前外环路已经设置,滨河路由于黑色路面宽度不足10米,依据省相关规定,不予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按照提案倡导绿色出行的意见,我们在通往赵尚志烈士陵园、《中国地》旅游景区和槐树洞风景区的朝青线公路设置了非机动车专用道,可方便骑行人出行。另有朝阳至二十家子方向、朝阳至大庙方向的锦赤线,朝阳至北票的101段均设置了非机动车道。
朝阳市交通局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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