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
有完善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成立了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工信委主任任小组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按照八项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组织培训,规范信息公开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厅”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办理。将办事流程张贴在办公室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将各科室职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等内容编制成“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
(四)参加活动,完善网站
积极参加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形成《朝阳市工信委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文字材料和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公开单位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公示板、专门的网页和政府指定载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将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各部门职责、管理权限、执法依据和办理事项期限及结果,通过上网等方式进行公示。并且将各部门工作程序绘制成工作流程图,方便群众解决问题。及时做好本部门所属单位联通要素统计情况并上报。
(二)通过朝阳市中小企业网,把公示板内容及政策法规、政府动态信息网上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通过网络及办事手册等方式公示许可事项及行政审批依据、条件、数量等,方便群众办事。
(三)及时公开朝阳市工信委《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认真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并形成了相关材料。
(四)认真编制《朝阳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工业经济运行简报》和朝阳市中小企业网为载体,向及时广大群众公开相关内容。
(五)按照《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设有专门的诉求电话和兼职工作人员负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在我委门户网站中小企业网共发布信息800余条,关于政务公开信息数近200条,其中公开各行业、各领域的相关政策文件通知16条,公开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数50余条,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改革有关信息4条,公布营商环境有关信息15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及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设立独立网页,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政务信息、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等内容在朝阳市中小企业网(www.smecy.gov.cn)网上发布。
五、其他情况
2017年我委收到建议提案7份,全部办理并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公开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数51条;我委已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并在发现舆情时积极回应,通过接受采访、公开信息等方式妥善处置政务舆情;2017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无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提高的方面: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朝阳市中小企业网已逐渐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将对网站进行升级,进一步顺应时代、群众需求,完善网络传播途径,建立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平台等有助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效果的版块。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部门决策没有出现失误,也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明年,我们将按照《朝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信委机关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全委中心工作的开展,保证工信委职能的充分发挥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