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了2017年度朝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及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局领导为分管领导,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各司其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将相关信心通过水利系统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针对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水利局在市水利网站及时公开水利工作信息129条,全年向各级媒体发送信息11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走进新闻直播间1次。举办和参加各类培训班4次,接受培训人数100多人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初拟定的水利工作目标,创造性的开展政府信息工作,准确及时的反映我县水利工作的新成果、新情况、新问题,为局领导和上级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良好信息服务。在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市水产品检测、推进河长制、河道水质检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了部门财政预算决算、行政审批事项等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11月12日周日晚21时55分左右,辽宁都市频道在《正在行动》节目中,用字幕滚动播出了市水务局报送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
四、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制定了局推进工作方案,按要求做好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发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办理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11件。每一件都同代表、委员见面,做到了交办单位、代表委员、答复单位三满意。并将办理结果和反馈情况按规定在网上公开。
六、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认真解读政策,从而达到高回应的效果。2017年12月18日,代市长高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朝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经审查通过了该条例草案,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七、依申请公开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申请要求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查阅场所,定期参加上级培训,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十、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突出事中事后监管。
2017年重点对无证取水、擅自凿井、盗取城市供水等案件进行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起,其中水资源案2件,水保案件1件,收缴罚款37.77万元,追缴水资源费0.5万元。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
在执法检查中,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河段防洪工程、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设施、提防、大坝保护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32人次,执法车辆128车次。共立案16起,下达水行政处罚决定16份,先行登记保存装载机13台,挖掘机1台,依法收缴罚款39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82万元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较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人员业务上的培训,创建更好的信息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从而提升我局的全面工作。